佳期拥有了生平第一枚戒指,小小的白金指环,没有任何花纹,就是最简单最朴素的样子。因为不是名牌,而当时金价又相当便宜,所以不过几百块钱,是孟和平用他自己的补助买的。原来他下午就去买这个了,他替她戴在指上,她的手指非常的纤细,珠宝店的店员向孟和平推荐的号码,谁知仍是大了一点点,孟和平说:“要不我拿去店里换一个吧,人家说可以换的。”佳期却摇头:“我就要这个,拿毛线缠一缠就可以了。”
孟和平说:“那不好看。”
佳期灿然微笑:“我不要好看,我就要这个。”
那个戒指她拿红色毛线细细地缠了半圈,是不太好看,像过去老太太戴的金戒指。在老家东浦古镇上,佳期常常看见老人家坐在河沿一把藤椅上晒太阳,眯起眼睛听收音机里的绍兴戏。老太太满脸的皱纹与银发,手指上戴着枚发黑的金戒指,拿毛线缠过,连毛线都浸润了太多的岁月风尘。可是佳期十分喜欢,那是一生一世的天长地久,再多的战乱离伤,仍是保留了下来,变成时光的记忆,仿佛永恒。
佳期一直不知道孟和平同家里闹僵的事情,只知道他换了一家公司实习,工作非常的辛苦,总是没有时间休息。
有一次她想起来问他:“最近怎么不回沈阳去?”
孟和平正吃着牛肉粉丝,他近来脸颊都瘦下去了,佳期有些心疼地望着他,他只埋头吃粉:“累,懒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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