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这《编完写起》共有三段,第一段和第三段都已经收在《华盖集》里了,题为《导师》和《长城》。独独这一段没有收进去,大约是因为那时以为只关于几个人的事情,并无多谈的必要的缘故。
然而在当时,却也并非小事情。《现代评论》是学者们的喉舌,经它一喝,章锡琛先生的确不久就失去《妇女杂志》的编辑的椅子,终于从商务印书馆走出,——但积久却做了开明书店的老板,反而获得予夺别人的椅子的威权,听说现在还在编辑所的大门口也站起了巡警,陈百年先生是经理考试去了。这真教人不胜今昔之感。
就这文章的表面看来,陈先生是意在防“弊”,欲以道德济法律之穷,这就是儒家和法家的不同之点。但我并不是说:陈先生是儒家,章周两先生是法家,——中国现在,家数又并没有这么清清楚楚。
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五日晨,补记。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莽原》周刊第四期。发表时共有四段,总题《编完写起》。后来作者将第一、二两段合为一篇,改题《导师》,末段改题为《长城》,编入《华盖集》,本篇是其中的第三段。
关于新性道德问题的论争,鲁迅还于一九二五年六月一日写了《编者附白》,现编入《集外集拾遗补编》。
(2)指周建人的《答〈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和章锡琛的《驳陈百年教授〈一夫多妻的新护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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