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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持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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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闻有我的老同学玄同(2)其人者,往往背地里褒贬我,褒固无妨,而又有贬,则岂不可气呢?今天寻出漏洞,虽然与我无干,但也就来回敬一箭罢:报仇雪恨,《春秋》之义(3)也。他在《语丝》第二期上说,有某人挖苦叶名琛的对联“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大概可以作为中国人“持中”的真相之说明。(4)我以为这是不对的。

夫近乎“持中”的态度大概有二:一者“非彼即此”,二者“可彼可此”也。前者是无主意,不盲从,不附势,或者别有独特的见解;但境遇是很危险的,所以叶名琛终至于败亡,虽然他不过是无主意。后者则是“骑墙”,或是极巧妙的“随风倒”了,然而在中国最得法,所以中国人的“持中”大概是这个。倘改篡了旧对联来说明,就该是:

“似战,似和,似守;似死,似降,似走。”

于是玄同即应据精神文明法律第九万三千八百九十四条,治以“误解真相,惑世诬民”之罪了。但因为文中用有“大概”二字,可以酌给末减(5):这两个字是我也很喜欢用的。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语丝》周刊第五期。

(2)玄同钱玄同。一九○八年,他在日本东京和鲁迅一同听过章太炎讲授《说文解字》。

(3)《春秋》之义《春秋》中有不少地方赞美报仇雪恨,如《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称:“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又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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