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军校的设立就是要建立革命武装,一切反对势力自然被视为不共戴天的“反革命”。在广东的“反革命”势力亦就首当其冲。黄埔师生的第一仗,就是“平定商团”。……(略—编者)
不到三个月,蒋介石率领他的东征之师自潮州回广州,平定“杨刘叛变”。……黄埔学生军能打败杨刘,据美国领事的观察,“功在苏俄军事顾问”。(美国国务院编辑 Foreign Relations,1925,1;742)
美国领事的观察可从国民党原始文件中得到印证。一九二五年四月六日,以廖仲恺为主席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团第二团第九连连长桂永清,此次获敌衣物不报,违犯军律,罪有应得,惟念该连长作战以来……奋勇出众,不无足录,应免处死,着仍在连长任内,戴罪图功,予以自新之路。”(李敖藏会议录原件)谁要处死桂永清呢?蒋介石也,“校长以该连长不能表率全连官兵,恐贻恶风,将其判处死刑。”(李敖藏原件附录)只因获得敌人衣物不报,就要判处死刑,引起黄埔学生李之龙、酆悌、冯毅、薛文藻、黄杰等六十六人以“快邮代电”,急致广州中央执行委员会廖党代表,要求“速电校长,变更成案,从宽处治”。此前团党代表俄顾问亦“请予从宽处治”,“未蒙邀准”,只因在孙中山丧期,没有立即执行枪决,终得中执会决议宽恕。(见李敖藏原件附录)此一事件可以证实,俄国顾问至少到团的一级。当时中国的军队,包括军阀在内,外国军事顾问到这一级的,可能是绝无仅有,难怪陈炯明要抗议外国军事介入中国内战也。此一事件也透露了蒋介石的性格,对中执会的特赦决议,有未甘,复函说:“特赦桂连长永清自当遵办,唯须处以无期徒刑。”于是一九二五年四月十六日中执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上复议,决议:“应免桂永清死罪,令蒋校长酌量减等处分。”(李敖藏会议录原件)幸亏那时蒋介石的权力尚未至上,被中执会诸公纠正了过来,否则桂永清早以连长身份魂归离恨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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