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亦有道,彭尸第三见色忘友,见洞就钻
在文星时,一九六四年,有一件重要事情发生,就是"彭案。"彭明敏给《文星》写槁后不久,就和谢聪敏、魏廷朝一起被捕了。被捕后,他在蒋介石手中,一如蒋介石西安事变时在张学良手中,本想"不立文字"就脱身的,但蒋介石远不如张学良宽大,硬要彭明敏写悔过书才放他。对彭明敏"宽大之处理",本是国民党的底价,这在一九六五年一月七日《王世杰日记》可以侧知。但彭明敏在牢中不知底价,只好决心投降。于是冒出一个由彭明敏的母亲陈金英出面向蒋介石写陈情书。再由彭明敏自己写悔过书的馊主意。陈情书和悔过书的拟稿,彭家和奔走其间的监察委员黄宝实等异想天开,意想到由彭明敏的朋友李敖代拟。我不但一口回绝,并且表示不悦。我说想革命就要做好汉,写悔过书算什么好汉!
彭明敏又不是小孩子,要写他自己去写,我是不干这种遗臭万年的缺德事的!何况我也不会写这种文章!这种事找到我头上,简直是侮辱我!后来的演变是:由彭明敏的伟大母亲陈金英出面找人代写陈情书,至于悔过书,还限由彭明敏自作-号称台独领袖的彭明敏,竟如此屈辱自己,而传世了这些悔过的文件,的确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但是,白纸黑字在此,谁又赖得掉呢?王八蛋国民党以为这样处置是"宽大之处理",其实只是使当事人更恨它而已,因为你的"宽大",是屈辱人式的,这叫什么"宽大"!如此收场,国民党和彭明敏双方都很笨。此外,最倒霉的,有两个人:一位是彭明敏的母亲,她是最有尊严、最高雅的伟大女性,却被儿子"祸延显妣",屈辱自己,以近七十之年,向蒋介石写陈情书,最荒谬的是,儿子已四十三岁,早已成年成过了头,居然还要劳动老母代他出面丢人现眼,这真是台湾史上的奇闻、也是台湾史上不光明的一页;另一位是满口流利日语的梁肃戎,他写状子,"附呈其(彭明敏)亲笔悔过书,及其母陈金英陈情书",辛苦奔走,救当事人出来,多年以后,却被当事人彭明敏倒打一耙,奚落他不尽责,彭明敏所谓"我是极重感情并懂得感谢的人",到头来原来是这样感谢法,气得梁肃戎大骂他忘恩负义。幸亏当年我没替他写,否则和梁肃戎一样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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