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写一篇关于北大情事的文章,答应之后才发现,此事比较"辣手"。北大无疑是全中国"情事"密度和质量都最高的所在,即使全中国的女人都去卖淫,男人都去嫖娼了,剩下的最后一对罗米欧与朱丽叶也十有八九就在北大。但问题是"情事"这个东西,做得写不得。无中生有,胡编乱造,那就成了小说。实事求是,有啥写啥,那又会引来无穷麻烦。写自己吧,那是万万不行的。我早就向太太指天划地保证过,她是我爱情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当然,这话也分别向其他一些女青年讲过。所以一旦胡写一气,后果不堪设想。那将毁坏多少家庭的幸福啊!而且对我将来移居美国竞选总统很不利。写别人吧,也不容易。我的老师一辈有许多风雅的情事在北大里流传,我不敢写,担心损害了老师们的形象。我的学生一辈正处在"发情期"的旺季,但我和他们之间存在"代沟",不大了解他们的情爱世界。写我周围的同代人吧,又怕他们跟我打官司。现在的人见钱眼开,一旦可以"索赔",管你朋友不朋友,哥们不哥们呢。上次在《北大往事》中写了个《47楼207》嗬,207的众哥们往死里勒索我,搞得我家徒四壁。毛嘉还不死心,上礼拜又从伦敦打电话来问:"庆东,家里还剩下啥没?"想来想去,我只好采用半实半虚的办法,将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这记叙文的六要素来个"乾坤大挪移",让外人看不出写的是谁,这样就不会"侵害"任何人的狗屁名誉。顺便说一句,我的文章从来是爱惜和捍卫北大声誉的,许多读者来信说看了我的文章无比仰慕北大,一定要让孩子报考北大。而遗憾的是,有的领导同志认为我的写法是给北大"抹黑"。我不在乎这种误解,我相信这些领导会在群众的帮助下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会明白到底是什么人在给北大"抹黑",会消除对我的误解,和我一起站到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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