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里,乞丐只可能衣衫褴褛面容枯槁的形象。把乞丐与豪华的生活联系起来,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荒谬。我到了马桥以后才知道我错了,世界上其实有各种各样的乞丐。
本义的岳父就是个吃香喝辣的乞丐,比好多地主的日子都还过得好。但他没有一寸田土,不能划为地主。也没有铺子,算不得资本家。当初的土改工作组勉强把他定为“乞丐富农”,是不得已的变通。历次复查阶级成分的工作组觉得这个名称不伦不类,但确实不能从政策条文中找到合适的帽子,不知如何结论,只得马虎带过。
这人叫戴世清,原住长乐街。那里地处水陆要冲,历来是谷米、茶油、桐油、药材的集散地。当然也就人气旺盛,青楼烟馆当铺酒肆之类错综勾结,连阴沟里流出来的水都油气重,吃惯了苞谷粥的乡下人,远远地只要吸一口过街的风,就要腻心。长乐街从此又有了小南京的别号,成为附近乡民向外地人夸耀所在。人们提两皮烟叶,或者破几圈细篾,也跑上几十里上一趟街,说是做生意,其实完全没有什么商业意义,只是为了看个热闹,或者听人家发歌、说书。不知从何时起,街上有了日渐增多的乞丐,人瘦毛长,脸小眼大,穿着各色不合脚的鞋子,给街面上增添了一道道对锅灶有强大吞吸力的目光。
戴世清是从平江来的,成了这些叫花子的头。叫花子分等级,有一袋、三袋、五袋、七代、九袋。他是九袋,属最高级别,就有了“九袋爷”的尊称,镇上无人不晓。他的讨米棍上总是挂着个鸟笼,里面一只八哥总是在叫:九袋爷到,九袋爷到。八哥叫到哪家门口,绝不用敲门,也不用说话,没有哪一家不笑脸相迎的。对付一般的叫花子,人们给一勺米就够了。对九袋爷,必须给足一筒,有时甚至贿以重礼,往他衣袋里塞钱,或者腊鸡爪——他最爱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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