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皮肤撕裂的那一刻,过去的一切都在裂痛中轰的一下闪回。我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垦荒,把钯头齿和锄头口磨钝了,磨短了,于是不但铁匠们叮叮当当忙个不停,大家也都抓住入睡前的一时半刻,在石阶上磨利各自的工具。嚓嚓嚓的磨铁之声在整个工区此起彼伏响彻夜天。
那是连钢铁都在迅速消溶的一段岁月,但皮肉比钢铁更经久耐用。钯头挖伤的,锄头扎伤的,茅草割伤的,石片划伤的,毒虫咬伤的……每个人的腿上都有各种血痂,老伤叠上新伤。但衣着褴褛的青年早已习惯。朝伤口吐一口唾沫,或者抹一把泥土,就算是止血处理。我们甚至不会在意伤口,因为流血已经不能造成痛感,麻木粗糙的肌肤早就在神经反应之外。我们的心身还可一分为二:夜色中挑担回家的时候,一边是大脑已经呼呼入睡,一边是身子还在自动前行,靠着脚趾碰触路边的青草,双脚能自动找回青草之间的路面,如同一具无魂的游尸。只有一不小心踩到水沟里去的时候,一声大叫,意识才会在水沟里猛醒,发觉眼前的草丛和淤泥。
有一天我早上起床,发现自己两腿全是泥巴,不知道前一个晚上自己是怎么入睡的,不知道蚊帐忘了放下的情况之下,蚊群怎么就没有把自己咬醒。还有一天,我吃着吃着饭,突然发现面前的饭钵已经空了四个,这就是说,半斤一钵的米饭,我已经往肚子一共塞下了两斤,可裤带以下的那个位置还是空空,两斤米不知填塞了哪个角落……眼下,我差不多忘记了这样的日子,一种身体各个器官各行其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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