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陀、刘禾夫妇从美国回来,在清华大学主持讲习班,抽空来南方乡下走走。闲聊时,李陀说起了一个布拉格的故事。
他们当时被小偷窃了钱物,幸好把小偷抓了个正着。他们本以为人赃俱在,案子可很快了结。出人意料的是,他们一到警察局,发现那里像闹哄哄的菜市场,更是一迷宫。好容易找到了管事的警察。警察发现小偷不会说捷语,称法律对此有规定,警察无权审问,只能放人,其它事以后再说。接下来,警察放走施害者却不放走受害者,称法律对此另有规定,他们作为报案人必须留下笔录。再下来,笔录和身份验证好歹都完了,他们离开时却无法物归原主。警察说,钱物是你们的,你们有权领走,但据法律规定,警察只管抓人办案,无权退还财物——这事由另一个部门管,你们得去找他们。可怜李陀夫妇是旅游者,在布拉格停留时间有限,哪经得起菜市场里的这么多折腾?其实这事还没完。因为他们后来总算找到那个摊点,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对方告诉他们,你们找对了地方,但你们得明白,物与钱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据法律规定,他们今天只能领走物品。至于钱,对不起,你们下一次……李陀差一点晕了过去。“你到了布拉格,就会明白卡夫卡了,就明白什么是荒诞了。”他摇着头说。
捷克是个管制苛严的国家,不幸经过历史上奥、匈、德等多个外来占领当局以后,旧法杂糅新法,法律体系变得既繁复又古怪,闹出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并不在情理之外。随便录上一二,大概都可成为卡夫卡和克里玛笔下的荒诞,或是哈谢克《好兵帅克》里的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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