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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則 楞嚴經若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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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則楞嚴經若見不見

舉:楞嚴經云: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楞嚴經此文,只是玄奘說的一句話:「萬法唯識。」現在發見核子的世界,

凡非可逆者皆可逆,凡非皆可是,凡是皆可非,依觀察者而定,所以湯川秀樹說

沒有宇宙本體,只有宇宙觀。他此言即是歸到了萬法唯識。

其實萬法唯識這句話也是對的,只是不能因此就否定了客觀的存在。還是蘇

東坡的比喻更明白。他譬喻掘井得泉,不能說不掘就地下無水。沒有宇宙本體的

話,亦不如易經繫辭的說明更好,「是故神無方而易無體」。易無體,不是說沒

有易。大自然雖是客觀的存在,但主觀可以與之完全為一,並非如牛頓說的只可

在大海邊揀得一貝殼,而是人可以把大海水當作像金盥的濯手之水。海邊揀得一

貝殼與摸得象體的一耳一尾皆是瞽者。若得悟識,則可照明山河大地皆是我身,

共大自然遊戲,是但為我此身的跌宕自喜。

所以雪竇禪師頌曰:

全象全牛瞽不殊從來作者共名模

如今要見黃頭老塵塵剎剎在半途

任他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這一瓢飲裏就有三千弱水之味。可喜的是舀

這一瓢的人兒。昔人的詞有:「狂奴不愛杯中手,共愛擎杯手」,我也不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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