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時燕婉】
一
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三月,佘氏愛珍來歸我家。而她卻說,你有你的地位,我
也有我的地位,兩人仍舊只當是姊弟罷,此言我後來笑她,但她仍不認輸。愛珍
是共產黨南下,上海陷落前不久保釋出獄,飛到香港,住香港兩年,轉來日本,
與我遂成夫婦。要說不好,當然是我不好,我對她到底存著甚麼心思,說真也真
,說假也假。而她亦起先沒有把事情來想想好。到今兩人看著看著又歡喜起來,
我道、原來有緣的只是有緣,愛珍卻道、我與你是冤。
大凡女人一從了男人,她當即把兩人的新的身世肯定,但愛珍的肯定中另有
她的才氣飛揚,所以不使我想到對她的責任,與她所以能如天地同壽。
婚後頭兩年裡,我想到她的有些地方就要生氣,毒言毒語說她,說她與我稱
不得知心,如昔年說玉鳳。而她不像玉鳳。她聽了不當一回事。本來做了夫妻還
有甚麼知心不知心,豈不是無話找話?中國民間舊時姻媒,單憑媒妁之言,連未
見過一面,成了夫婦,纔是日新月異,兩人無有不好。這種地方愛珍比我更是大
人。
至今我與愛珍,兩人是一條性命,饒是這樣,亦兩人天天在一起就未免要有
口角之爭,一點不為甚麼,只為我生來是個叛逆之人。而且我總是對於好人好東
西叛逆。
我從廿幾歲至今,走走路心有所思,常會自言自語,說出一個「殺」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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