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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县长的婚事 第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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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功达的家离县委大院不远,四周大树环绕,显得十分幽僻。这房子里原先住着一个寡妇,姓冯。丈夫常年出门在外,十多年没有音讯,不知死活。因长得颇有几分姿色,日子一久,就不免招蜂引蝶,做起那皮肉生意来。53年的时候,梅城三反工作组派人将她传到街市口参加批斗会,这寡妇死活不依,最后几个年轻人用麻绳套住她的脖子,像牵着一条狗似的,死拖活拽把她弄到了门外的巷子里。围观的人把巷子围得水泄不通,场面渐渐有些失控,更有当地的几个泼皮无赖也混迹其中,跟着起哄。他们推推搡搡,骂骂咧咧,三下两下就把冯寡妇的衣裤扒得一干二净。那冯寡妇虽是个私娼,倒也颇有节操,回到家中,当晚就悬梁自尽了。

据住在隔壁的信访办的老徐说,那天早上他赶去帮着收尸的时候,这寡妇的桌上还留有半截没有烧完的蜡烛。旁边的毛边纸上写有小诗一首,只是不能断定是否就是自尽当晚所写。诗曰:

花开若有思,

花盛似欲燃。

一夕风雨至,

狼藉不可看。

因她窗下有一棵海棠树,咏的似乎就是海棠。老徐说,墙上有一帧小照,是冯寡妇年轻的时候拍的,鼻梁上还架着玳瑁眼镜,可见还是个读书人。这个冯寡妇是从外地来的,平常不跟人搭话,对她的来历,左右邻居一概不知。人倒也挺好,见到人总是笑嘻嘻的,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不敢正眼瞧人。冯寡妇死后,她的这间屋子就作为无主房,划拨给县干部们住。本来这房子就是阴森森的,再加上一个吊死鬼,干部家属都说这房子晦气,不吉利,挑到最后还是没人敢要。最后,谭功达只得自己搬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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