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2日,记者询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洁,李志伟的户口问题有没有着落时,高洁法官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说:“太难了,找不到李志伟的生身父母,李志伟就依然找不到落户的地方。”
在此前的几年里,这位刑庭法官一直在为李志伟的户口问题奔波,她曾经带着李志伟来到河北定州“认祖归宗”,却遭遇了无限尴尬。23岁的李志伟5年前曾被高洁依法定罪,她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的命运便开始和自己联系起来,为了寻找这个年轻人究竟“从哪里来”,高洁法官心力交瘁。
李志伟至今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依照我国法律,他是必须承担责任的公民,可以被判罪;但刑满释放后,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他却不是公民了,无法生存……
我不知道母亲是谁,我从来也没见过她!
时间回到2001年8月1日上午10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小法庭。刑事法官高洁一袭黑色的法袍,像平日一样准时坐在法台中间。两分钟后,上诉的犯罪嫌疑人李志伟被带进法庭。
“姓名?”
“李志伟。”
“出生年月?”
“1981年7月4日。”
“职业?”
“无业。”
据李志伟供述:他自幼疏于家教,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最后成为街头浪子。不久,父亲李建业又因涉案而被判刑入狱。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失去管束的李志伟从13岁起便浪迹于街头巷尾,李志伟照着电视上看到的情形,召集几位“哥们”成立了一个名为“三合堂”的帮会组织。对外声称,周围几所初高中学校的学生,谁能每周交上10到25元的会费,“三合堂”便能保护他们不受别人的欺侮,还能帮他们“铲事”。到手的“会费”大都花在了李志伟自己身上。一审案卷显示:最小的一笔只有10元,但最高的一笔竟高达2000元,累计达8000余元。正是最后那笔过于高昂的2000元“会费”,一位“会员”万般无奈报了警,李志伟及其“三合堂”被公安机关连窝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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