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来衣裤,在门外的院子里摔打抖索,只怕衣缝里暗藏下一个贼兵,摔拍得衣衫僻啪乱响,才疑虑重重地穿到身上。我拉他快走,他已走到门外,又返身进去,从炕洞里拣出一块烧炕时未燃烧尽的黑棒,在墙上写道:
“还我血来!”
惠畅写罢,摔掉黑棒,吹灭了煤油灯,我们就走出街门了。其时,星斗满天,深秋的夜半时分,湿漉漉的夜气透着一阵阵寒意。
翻上干沟的顶端,远远可以眺见城市的灯火了。赶天明,可以步行到市区,倒是可以节约下二毛钱的车费,我们俩扯开步子,在乡村和城市的边沿上赶路。
我俩大步走着,心里反倒畅快,走夜路有其独特的韵味,心里一阵阵激动,像是乡村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婆老汉去朝拜古庙神寺,愈接近目的地,脚下劲头愈足了,心里凝结的信仰的力量简直是无可比拟的……
我拉着惠畅在剧院后排的连背椅上坐下来。舞台上吊垂着紫红色的帷幕,一只麦克风孤零零地立在舞台前沿。舞台上挂着一副《向雷锋同志学习诗歌朗诵会》的红色横标,可能前几天在这儿举办过朗诵会,横标尚未来得及卸掉。
我们步行六七十华里,几乎一宿未睡,现在坐在靠背木椅上,腿脚首先感觉舒服了,浑身尽管有一种紧巴巴的疲倦的感受,却仍然精神兴奋。剧场前头已经坐得黑压压一片,门里仍然涌进一伙伙青年男女,也有中年人和老年人。从服饰和举止上判断,可以看出听讲者中有青年工人、教师和其他角色,惟独没有农民装束的人。只有我和惠畅,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从乡下赶来的农民。我和他都是家织粗布衫儿,头发上落一层黄色的尘上,这是在乡村土路上长途跋涉的结果。我们没有穿袜子,脚背也已被尘灰污脏了。我感到拘束,又感到孤独。过往的穿戴干净的青年男女,冷漠甚至鄙夷地瞅一眼我俩两边空着的座位,走开了,挤到干净人窝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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