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春医院血液病房。
“花鼓姐,你昨夜睡得好吗?”早上,趴在被窝里的夏早早,下巴颏枕在白色布枕上,悄声问。
花鼓原是个乡下姑娘,到城里后干过许多活,最后落脚在一家做保姆,干得很尽心。主人家允诺她,再过几年,待自家的孩子送了幼儿园,资助花鼓上个夜校学电脑培训什么的。前程光明.花鼓干得更卖力了,却没想到得了重病。主人家有钱,还挺仁义的,知道她父母困难,就把医药费都包了下来,送她进了医院。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几年。幸好主人资产丰厚,保花鼓衣食无忧。花鼓久病成医,为自己成为医院最古老的病人而洋洋自得,打发寂寞时光的方法,就是探索一切他人的病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通过自己的分析,如同石膏能把断了的骨头接上,她能把任何人的病情,整得一清二楚。她最近从别的病区转来。
“自打进了医院,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人都说医院是养人的地方,我看哪,是害人的地方。轻病能养重,重病能养死。太吵了,哼,我在主人家,有一个十平方的仆人间。仆人间和狗窝挨在一块,错了错了,那不叫狗窝,叫宠物房……虽说背阴,可宽敞安静,气派着呢……”花鼓撅着厚嘴唇说。
夏早早叹了口气,她几乎不敢想自己在家中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了。她没心思听花鼓的豪华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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