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每天我和娟娟在五月花下了班,总是两个人一块儿回家的。有时候夏天夜晚,我们便叫一辆三轮车,慢慢荡回我们金华街那间小公寓去。现在不同了,现在我常常一个人先回去,在家里弄好消夜,等着娟娟,有时候一等便等到天亮。
金华街这间小公寓是我花了一生的积蓄买下来的。从前在上海万春楼的时候,我曾经攒过几文钱,我比五宝她们资格都老,五宝还是我一手带出头的;可是一场难逃下来,什么都光了,只剩下一对翡翠镯子,却还一直戴在手上。那对翠镯,是五宝的遗物,经过多少风险,我都没肯脱下来。
到五月花去,并不是出于我的心愿。初来台湾,我原搭着俞大块头他们几个黑道中的人,一并跑单帮。哪晓得在基隆码头接连了几次事故,俞大块头自己一点老本搞干不算,连我的首饰也统统赔了进去。俞大块头最后还要来剥我手上那对翠镯,我抓起一把长剪刀便指着他喝道:你敢碰一碰我手上这对东西!他朝我脸上吐了一泡口水,下狠劲啐道:婊子!婊子!做了一辈子的生意浪,我就是听不得这两个字,男人嘴里骂出来的,愈更龌龊。
酒家的生意并不好做,五月花的老板看中了我资格老,善应付,又会点子京戏,才专派我去侍候那些从大陆来的老爷们,唱几段戏给他们听。有时候碰见从前上海的老客人,他们还只管叫我云芳老六。有一次撞见卢根荣卢九,他一看见我便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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