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绮与红枣招呼完了,便走到厨房里去。厨房里有些脏,积了一层灰。罗绮说:“这么好的地方,这么脏,真有些可惜了,有人住过来天天拂拭一遍就好了。”红枣怔了片刻,接过话,说:“你要是放心,我住过来给你拾掇拾掇。”罗绮白了他一眼,说:“瞎说,哪能让你做这些事,我的儿子我从来也没让他做过粗活。”红枣抢过话,说:“这有什么?我喜欢这儿。”罗绮认真地打量了红枣两眼,笑着说:“你要是真喜欢,就住过来,就是有点委屈你了。”“哪儿呀,”红枣说,“我真的是喜欢这儿。”
红枣正式住进了东郊。为了给他解闷,罗绮把家里的那只卷毛狗也带过来了,住了几日,红枣对这幢别墅多多少少开始熟悉了。一旦熟悉了,恍惚处就少了,家常处也就多了。而那只卷毛狗对他似乎也熟悉了,有了巴结的意思。这只狗是白色的,还没有长大,像一只硕大的毛线团。罗绮总是坐在自己的那张“专座”上的,而红枣则喜欢三人沙发上最右首的那一侧,他窝在那个角落里,右臂靠在扶手上,心情和身体都是周末的调子,慵懒而又轻松。音乐放在那儿,电视开在那儿,只是与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无非是一些不太响的声音。他们说一些话,没有中心,扯到哪儿算哪儿。但这样的谈话在红枣的这边是一份享乐,他总是体会得到罗绮的女性心肠,罗绮通常是挑剔的,可是对红枣又是宽容的。她总是先洗完澡,然后穿得很宽松,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翻几页当天的报纸。然后他们就开始说说话,说话的时候手上总要抱着小卷毛的,一边说一边抚它身上的毛。而小卷毛的细小叫声也是卖乖的、讨人疼爱的。他们的交谈一般也不会谈得太晚,道完晚安,各人就走到各人的卧房里去了。秋夜总是这样,在夜色之中秋高而又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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