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村的村长刚才坐在石头上擦枪。
原先当大队长时,手里有一枝半自动步枪。那时,他就想,要是和交则再打一次仗,吃亏的肯定不是隆村。隆村有一个排的武装民兵,一色可装二十发子弹的全自动步枪。棱形的枪刺比起老枪上的扁枪刺,更易深入,更好排放污血,更不容易被人体内部的高温烫软后让骨头碰弯。还有一挺转盘机枪,扫射起来像林子里早晨松鸡的咯咯欢叫。当初那场仇杀,不就是因为交则头人手下枪多而且好吗?那时,隆村死了七个人,交则只有头人死了。那时,政府相信隆村的人。全乡六个大队,只在三大队,也就是自己的村子里建了一个武装民兵排。其他队的民兵打靶时才能见到真枪,完了,武装部的人就把枪背走了。
当然,他代表全村人向上级下过保证,不用国家和人民的枪向交则复仇。仇杀是旧社会的陋习,是土司头人狗咬狗的斗争,而不是阶级斗争,尽管这样,他还是叫儿子当了排长。大儿子颇有死去的爷爷的遗风,枪法好,把一个民兵排训练得硬邦邦,响当当。
出神想事,手指叫枪机撞了一下,枪机正撞在指甲盖上。指甲断裂开,裂缝中渗出一粒粒乌黑的血。年轻时,那血可是鲜红的。
这时,背后的杉树上有了动静。隆村村长装上子弹,回身一枪,一只马鸡惊叫着飞窜向河边,几片黑色的尾羽落在他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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