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比我早两年去沃尔顿文法学校,我们俩都是满九岁后才去那儿上学,得骑四英里的自行车,早一趟,晚一趟。我妈一开始很害怕让我们上路,因为当时路上已经有那么一两辆汽车了。
我们在由荷莱特老太太维持的家庭学校里待了几年,多数铺主的子女都在那儿上学,比上寄宿学校光彩一点,可是谁都知道荷莱特大妈不过是个老骗子,作为老师她水平没有,误人有余。她年过七十,耳聋得厉害,戴眼镜还是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她所拥有的所谓教学设施不过是一根藤条、一面黑板、几本翻成卷心菜样的语法书和二十几张有臭味的书写板。她也就能镇住女生,男生对待她的就只有嘲笑,而且什么时候想逃学就逃。曾经发生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丑事:有男生用手摸一个女生的衣服,当时我对这种事情还不明白。荷莱特大妈成功地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谁要是做了什么特别坏的事,她就会念经:“我要告诉你爸。”但是她极少会真的那样做。不过我们自己也够聪明的了,看得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状。就算她拎着藤条找我们算账,可她老迈笨拙,躲开她的藤条还不算难事。
乔小小年纪,八岁起就跟一伙惹事生非的男孩儿搞到一起。这一伙自称“黑手党”,领头的是锡德·拉夫格鲁夫,那时十三岁左右,他爸是马鞍匠,他在家里排行老幺。其他成员中,有两个家里开铺子,一个啤酒厂跑腿的,还有两个农场来的,他们有时候想办法不干活,跟帮伙一块玩上几个钟头。那两个农场来的块头都很大,穿着紧绷绷的灯芯绒裤子,说土得掉渣的方言,别的帮伙成员很看不起他们,不过也没人撵他们,因为对于动物,他们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了一倍还不止。他们两人中有个外号叫“黄毛”的,甚至偶尔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从里卧着一只兔子,就会像只张开翅膀的老鹰一样扑过去。当时,铺主之子、帮工之子以及在农场干活的之间的社会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说来,本地的小孩儿在长到差不多十六岁前,都不会太把这当作回事。这个帮伙有秘密口令,还有一套“考验”程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虫子。他们广而告之要当人见人怕的亡命之徒,结果当然是混成了人见人烦的角色,干的也就是砸窗户、撵奶牛、卸门环、整担整担偷人家水果之类的事。有时在冬天,农场主允许进田里时,他们会借一两只雪貂去逮老鼠。他们每个人都有弹弓和灌了铅的打猎棍,而且总在存钱好买一枝娱乐用手,现在应该把枪,当时要五先令,可他们存的从未超过三分钱。夏天时,他们经常去钓鱼、掏鸟窝。乔在荷莱特太太的学校上学时,经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课,就算进了文法学校,他还能两星期逃一次课。文法学校有个男生,他爸爸是个拍卖商,该男生能够摹写任何字体,给他一便士,他就能给你伪造一份你妈所写的信,信里说你前一天生了病。当然,我那时万分渴望能加入“黑手党”,可乔总是给我泼凉水,说他们不想要什么破小孩儿跟前撵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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