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那几支笔可真是苦不堪言的活儿,做那把锯子也是一样;吉姆觉得让他题字,简直要他的命了。所谓题字,就是说,囚犯总得在墙壁上刻写一些什么文字之类的东西。可是我们认为他不能不题字,汤姆还说非得那样不可:从来没听人说过,哪一个政治犯在越狱逃跑前不曾把他的题字和纹章留下来。
“你看看那位简·格雷郡主,”他说,“你看看吉尔福德·达德利;你再看看老诺森伯兰!得了,哈克,就算它是挺费劲儿——你又该怎么办?——难道说你还想把它通通免去了吗?反正吉姆非得有题字和纹章不可。人家个个都有嘛。”
吉姆说:
“得了,汤姆少爷,我哪来什么‘蚊帐不蚊帐’的;我总共只有你给的这件衬衫,反正你知道我还得在它上头记日记呢。”
“哦,你压根儿还不懂呢,吉姆。纹章是另一回事。”
“得了,”我说,“反正吉姆说的并没有错。他确实是没有纹章,所以他才说他没有纹章呀。”
“这事我当然知道咯,”汤姆说,“可是他从这儿出逃以前,务必踅摸到一个——因为他要出去也得正大光明,断断乎不能玷污了他的名声。”
于是,我和吉姆各自找着了一块砖头来磨笔,吉姆磨的是细铜条,我磨的是锡铅合金调羹,汤姆在那儿仔细琢磨着纹章的款式。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琢磨出来的款式真的太多了,几乎不知道究竟该用哪一个才好,不过他觉得有一个款式挺合意,就决定采用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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