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们过得幸福快乐。等我可以走动了,我们便在公园里坐马车玩。我还记得那马车、慢慢走着的马和前面高高的车座上那个车夫的背影,他头上戴着一顶光闪闪的高帽子,还有坐在我身边的凯瑟琳·巴克莱。要是我们手碰上手,哪怕只是我的手的边沿碰上她的,我们就会兴奋起来。后来我可以拄着拐杖走路了,我们便上宓妃或意大利大饭店,坐在屋外拱廊上吃饭。侍者们进进出出,街上有行人来来往往;铺台布的桌子上点着蜡烛,上面还罩着罩子。后来我们觉得还是经常上意大利大饭店比较好,那儿的侍者头目乔治就经常给我们留一张桌子。乔治是个好侍者,我们总是由他去点菜,自去观看来往的人们,望望黄昏里的大拱廊,或者默然相对。我们喝冰在桶里的不加甜味的卡普里白葡萄酒;虽则我们还试过许多旁的酒,例如飞来莎、巴勃拉①和甜白葡萄酒。因为战事关系,饭店里不雇用专门管酒的侍者,我一点飞来莎这一类酒,乔治就会怪不好意思地笑笑。
“你们想想看,有个国家,只要那东西有点草莓味,便把它酿起酒来,”他说。
“为什么不呢?”凯瑟琳问。“这酒的名字听起来倒怪好听的。”
“你要试的话,小姐,就试试吧,”乔治说。“我给中尉另外拿一小瓶法国玛谷葡萄酒来。”
“我也试试飞来莎吧,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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