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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或“我”在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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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华

村上春树有个“青春三部曲”,《且听风吟》率先,《寻羊冒险记》殿后,这部《1973年的弹子球》居中(以下称《球》)。《球》写于1980年,和前一年的《且听风吟》一样,都是开酒吧期间半夜趴在厨房餐桌上写的,每晚吭哧吭哧写一两个小时,同时也是除《挪威的森林》外唯一有直子出现的长篇。写《且听风吟》,大体是由于心血来潮,还没有创作自觉;但写《球》的时候,则已明显意识到自己想写的东西,即有了创作主题,有了创作自觉。

村上后来在《球》收入作品全集时写的后记中这样回顾道:这部作品夹在处女作《且听风吟》和第三部长篇《寻羊冒险记》之间,感觉上总好像有些模糊(至少我是这样感觉的),但这里首次出现了在我以后小说中展开的种种要素。在总体上它固然和《且听风呤》同样未能走出习作阶段,不过我自己对这部小说还是有些偏爱的。在这部作品中,我第一次得以将自己的情思聚敛于一个对象,那就是虚拟的弹子球机。主人公“我”外出寻找那台游戏机。这样的构思或结构同我的心情一拍即合。

这部作品也是一边开店一边写的。和写《且听风吟》时一样,都是半夜伏在厨房桌子上写的。全然没有写得辛苦的记忆,越写越想写。和写《且听风吟》那时不同,感觉上写得十分顺畅。一个命题(在结果上的命题)在此得到释放——因为已经写得无需命题了。随着命题的淡出,自发性情节(story)开始支配我的脑袋,小说开始自立、开始独立行走。我已经知道该做什么了。当然,知道做不到的地方也许许多多。可是有一种让人心里温暖(heartwarming)的乐观情绪——文学新手是需要这个的——在它的支撑下,我顺顺利利写完了这部小说。小说本身的力量那样的东西开始破壳而出。那里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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