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将一杯咖啡与一叠信件放在赛蒙面前。
她说:“你这个可怜的东西,看起来简直累歪了,纽约的情况很糟吗?”
“季格乐还是一派自恋,那个人啊,就像是吃了类固醇的壮汉。不过,我们终究还是拿到了那笔生意。”他递给她一份草拟的新闻稿。
“我觉得,你太辛苦了。至少,周末让自己作个假嘛!我猜这个星期六日,你又在这待上一整天,好衔接上一切。”
赛蒙夸张地叹了一口大气说:“伊莉莎白,一个大亨的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
“你又开玩笑,但是我是认真的。”
他唤了一口咖啡:“我知道。好吧!现在,请你将那份新闻稿打好字,并且请乔登先生在有空的时候过来一下好吗?”
丽莎微笑着说:“我刚看见过他,你一定会喜欢他的穿着的。”
乔登一如以往,在其乡间房舍度过周末,而且一定让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今天穿着乡绅的墨绿色斜纹软呢套装——外套领口很深,还有多重垂坠,裤子相当硬挺,就是没有人穿,大概也站得起来。配上泰特梭(Tottersall)格纹衬衫、亮黄色的领带、赤黄色的鹿皮鞋。赛蒙怀疑,这样的服装是否可以生物分解,或者是否穿得破。也许不能。它看起来简直像是防弹的。
“早啊!尼果。我一直想问你找哪位裁缝师傅。”
乔登坐了下来,裤管自然拉起,露出厚厚的混色毛织袜。“那家伙住在科克街,我已经找他做衣服好几年了。他的斜纹软呢还是特别由苏格兰一位矮小的家伙织就的。”他满意地看着被毛袜裹住的脚。“现在,你很难找到这样的质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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