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在巴黎街头新流行的叫做爵爷的马车,在大学街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胖子,穿着国民自卫军上尉的制服。
在那般以风雅为人诟病的巴黎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穿上军服比便服不知要体面多少,并且认为女人们目光浅陋,只消羽毛高耸的军帽和全副武装,便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
这位第二军团的上尉,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使他红堂堂的皮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更光彩。单凭这道靠买卖挣来的财富罩在退休的小店老板们额上的金光,我们便可猜到他是个巴黎的得意人物,至少也是本区的助理区长之类。所以,象普鲁士人那样鼓得老高的胸脯上,荣誉勋位的绶带是决计少不了的。趾高气扬的坐在车厢的一角,这个佩带勋饰的男子左顾右盼;巴黎的行人往往就在这种情形下遇到一些满面春风的笑脸,其实那副笑脸是为他心中的美人儿的。
爵爷到了狩猎街和勃艮第大街中间的一段,在一座大房子门前停下;那是在附有花园的旧宅空地上新起的,旧宅本身并没改动,在去掉了一半的院子另一头保持原状。
只要看上尉下车时怎样接受马夫的侍候,便可知道他是五十开外的人了。有些显而易见的笨重的举动,象出生证一样藏不了秘密。上尉把黄手套重新戴上右手,也不向门房问讯,径自朝屋子底层的石级走去,神气仿佛是说:“她是我的了!”巴黎看门人的眼力是很高明的,凡是佩带勋饰,穿着蓝衣服①,脚步沉重的人,他们决不阻拦;总之他们认得出有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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