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期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交往频繁,在那段日子里他所处理过的案件中,只有两件是由我介绍给他的:一件是哈瑟里先生大拇指案,另一件是沃伯顿上校发疯案。两者相比,一个思维敏捷而具有创造性思维的读者可能会对后一件更感兴趣。不过前一件案子从一开始就很奇特,发展的过程中又有不少有趣的细节,简直有点像是戏剧。所以呢,也许这个故事更适合被记录下来,讲述出来,尽管处理这个案子很少用得着我的朋友所使用的那种卓越的演绎法。我敢肯定这个故事各种报纸已经刊登很多次了,不过所有论述都是模糊的,半栏的篇幅就笼统地叙述完了,也没有什么人真正注意到它。所以,伴随着一个个细节的展开,让事实在你眼前慢慢展现,让人们逐渐去接近事实的真相,这种方式或许更能够吸引人。当时的情况给我的印象很深,虽然时隔两年,可对我来说,仍记忆犹新。
我现在简单说一下故事发生的时间,那是1889年的夏天,我刚刚结婚。当时我重操旧业,贝克街的寓所里就只剩下福尔摩斯一个人了,尽管我仍然经常去看看他,有时还劝他改一改他那放荡不羁的性格并邀请他来我家做客。我的业务蒸蒸日上——我住的地方离帕丁顿车站不远,有几个铁路工人经常来我这里看病,这是因为我曾经把其中一个人的顽症给治好了,他就到处宣传我的医术,对于他能够施加影响的病人几乎全都被送到了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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