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五年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伦敦浓雾迷漫。我真怀疑在星期一到星期四期间,我们是否能从贝克街我们的窗口望到对面房屋的轮廓。头一天福尔摩斯是在替他那册巨大的参考书编制索引中度过的。他把第二天和第三天耐心地消磨在他最近才喜好的一个题目上——中世纪的音乐。但是到了第四天,我们吃过早饭,把椅子放回桌下后,看着那湿漉漉的雾气阵阵飘来,在窗台上凝成油状的水珠,这时我的同伙急躁活跃的性情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单调的情景了。他强忍着性子,在起居室里不停地走动,咬咬指甲,敲敲家具,对这种死气沉沉很是恼火。
“华生,报上没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吗?”他问道。
我知道,福尔摩斯所谓的有趣的事情,就是指犯罪方面的有趣事件。报上有关于发生革命的新闻,有可能要打仗的新闻,还有即将改组政府的新闻。可是这些,我的同伴都不放在眼里。我看到的犯罪报道,没有一件不是平淡无奇的。福尔摩斯叹了口气,继续不停地来回踱步。
“伦敦的罪犯实在差劲,”他发着牢骚,好象一个在比赛中失意的运动员。“华生,你看窗外,人影隐隐约约地出现,又溶入浓雾之中。在这样的天气,盗贼和杀人犯可以在伦敦随意游逛,就象老虎在丛林里一样,谁也看不见,除非他向受害者猛扑过去。当然只有受害者才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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