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在温哥华市设有登记处。每天下午4点整,它那巨大的橡木门便严严实实地关上了。
在阿兰·梅特兰德第二次拜访杰贝克船长和杜瓦尔之后的第二天,下午差10分4点钟时(在这同一时刻,即华盛顿时间差10分晚7点,豪登夫妇正在更衣,准备参加白宫的宴会),阿兰夹着一只公文包,走进了登记处。
进了登记处,他犹豫了一下,打量着那长长的房间。高高的天花板,一面墙上满满地排列着档案柜,一张光洁的木制柜台几乎和房间一样长。他走近柜台,打开公文包,从里面取出几页纸。在他做这些事情时,他觉得自己的手心似乎比平常潮湿了一些。
登记处里的唯一的一名工作人员是一位老年书记员。他走上前来。他的身材瘦弱矮小,象个土地神,双肩垂曲,仿佛多年守护在法院近旁使他也承受了法律的重量。他礼貌地问道:“您是……”
“我叫梅特兰德,”阿兰说道,他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叠材料递了过去。“这些请登记入档。我还希望您带我去见在庭法官。”
那书记员耐心地说道:“法官是上午10点开庭,而今天待审理的案件已全部审完,梅特兰德先生。”
“请原谅,”阿兰指了指他刚才递过去的文件,“这是一件涉及人身自由权的案件。我想我有权使它立即受到审理。”至少在这一点上,他相信自己是有根据的。在任何涉及人身权利和非法拘禁的案例中,法律都不准许任何拖延,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在深夜将法官从床上叫起来受理这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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