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要艾勒里讲清事件原委,艾勒里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昨天上午我曾总结出凶手的主要事件;
“这最后一个条件,我昨天上午大加发挥,是故布疑阵,我故意使用这样几个字眼:‘在诺克斯的房子里’,好象是指居住在诺克斯家的某一个成员,其实,‘在诺克斯的房子里’可以泛指任何一个人,不必一定是房子里的常住人员;他可能只不过是一个有机会进入诺克斯房子里的外界人士。
要确证诺克斯先生的清白,是再简单不过的了。这个事实就是:正当一般人都把吉尔伯·史洛安看作是凶手的时候,诺克斯先生却自动告诉我,当着布莱特小姐的面,说他跟柏林肖拜访卡吉士的那个夜晚,卡吉士曾向他借过一张一千块钱的票子,交给格林肖,算是缴纳一笔敲诈勒索的款子;而且他目睹格林肖把票子收起来,塞进表壳的背面。由此可见,这张一千块钱的票子是条牵连到诺克斯先生的线索。那末,如果格林肖是诺克斯先生杀害的话、他就应该竭尽一切可能不让那张票子落到警察之手。
“然而,当我们在警察总部打开表壳看时,票子仍在里面,正是诺克斯从银行取出的!他的行动,完全不同于凶手可能会采取的行动,所以我当时不得不认定,詹姆士·诺克斯不是凶手。”
打出第二封信的那个人,是故意使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的!目的何在呢?制造一种假象:信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因此诺克斯先生就是杀人的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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