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上校本打算在吊床上躺一整天,可还是起来去侍弄那只公鸡。这几天雨下个不停,整整一周,上校的肚子都胀鼓鼓的。一连好几夜,妻子那哨音一般的呼吸声也把他折腾得够呛。到了星期五下午,难得十月里雨竟停了。阿古斯丁过去的伙伴们——他们同阿古斯丁一样,都是裁缝铺的伙计,也都是斗鸡迷——抽空过来把那只鸡检查了一番:情况正常。
家里只剩下上校和妻子的时候,上校回到卧室。妻子的病已经好点儿了。
“他们说什么了?”她问道。
“他们兴高采烈的,”上校告诉她,“都在攒钱,要往这只鸡上下注呢!”
“我真不明白,他们看上这只丑公鸡哪一点了,”妻子说,“我总看它像个怪物:和爪子比,它的头也太小了。”
“都说这是全省最棒的一只公鸡,”上校说,“大概值五十个比索。”
他确信这一点足以证明他留下这只公鸡的决定是正确的。这是他们的儿子九个月前在斗鸡场上因散发秘密传单而被乱枪打死后留下的遗产。“哪有那么值钱,你简直是在说梦话,”妻子说,“我看等这点玉米喂完了,咱们就得用自己的肝来喂它了。”上校这时一面在衣柜里找他那条粗布裤子,一面也在暗自忖度。
“也没几个月了,”他说,“听说斗鸡会在一月份举行,过后咱们准能把它卖个好价钱。”
裤子还没熨。妻子把它摊在炉台上,用两只经炉火加热的铁熨斗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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