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埃弗碧和布恩还有我——赶到车站时时间还绰绰有余——要不就是我们是这么想的。我们最先看见的是耐德,在车站前等着我们。他穿了件干净的白衬衫——要么是件新的,要么他想法把另一件洗了。可事情几乎马上就进展得太快让谁也来不及弄明白这衬衫是山姆的。耐德甚至没给布恩开口的时间。“别发火,”他说。“我打理外面的事情的当儿山姆在看着闪电呢。货车车厢已被拉走接上了火车,火车就在车站后等着你们大伙儿上去呢。伙计,山姆·考德维尔先生来料理铁路公司,那是料理得妥妥当当的。咱们还给它起了名——叉状闪电。”接着他看见了我的绷带。他几乎扑了过来。“怎么啦?”
“割了一下,”我说。“没事。”
“割得厉害不?”他问。
“嗯,”埃弗碧说。“四个手指都割着了。他这手连动都不该动。”耐德也没为这事多费神。他飞快地打量着我们。
“还有一个呢?”他问。
“还有个啥?”布恩问。
“小骗子,”耐德说。“昨晚跟咱们在一起的钱字不离口的小矮子。跑这马我需要两个帮手。你觉得由谁骑马参赛?我还是有两个我重的你?卢修斯可以骑,可咱们已经有了那一个就不用冒这险了。他比卢修斯还轻,尽管他不及卢修斯有头脑,可他至少够灵巧够熟练能骑赛马,而且钱眼里打滚会想赢这场比赛的,再者他可能是个胆小鬼不敢松手怕掉下马来。这些咱们都用得上。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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