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在一八七六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坎登。
从一八四〇年便已开始的工业革命的浪潮,那时已逐渐侵入美国的中西部,安德森的幼年时期,正是俄亥俄州村庄中的人们一方面又惊又喜地看到工业世界的产生,一方面还可以象欣赏夕阳般的享受农业和手工业时代的悠闲自在的岁月的时候。
安德森一家很穷,食口也很多,始终过着贫苦流浪的生活。他的父亲有五个儿子,两个女儿。舍伍德·安德森行三。母亲死去后,十四岁的他,便到美国中西部去做苦工。在美西战争中糊里糊涂地当了兵,糊里糊涂地成了个英雄回到俄亥俄,在那里结了婚。他辛辛苦苦地“奋斗”,不到几年,总算成为一家小型油漆厂的经理;但,不久他就开始厌倦经商生活了。
一九一二年是安德森一生的转折点。一天下午,当他正在向他的女秘书口授一封商业信件时,他忽然心血来潮,住了口,把金钱和事业丢在脑后,匆匆地出门去了。
“……这是很愚蠢的事,但是我已经决定不再做这些生意了。……”他想。
“……我如今出了这扇门就不再回来了。”
可是走出了这扇门又怎样呢?
“我做些什么呢?唔,现在我可不知道。我要出去流浪。我要和人民坐在一起,听他们说话,讲些人民的故事,讲他们所想着的,所感觉着的。真是活见鬼,说不定我只是出去找寻我自己罢了。”
经过几番周折,安德森终于跑到芝加哥,献身于文学事业。在他所写的小说里,总有一个象他那样的人物,厌恶近代工业化社会,因而跳出囚笼,去找寻某种东西的。
他的第一部小说《温迪·麦克弗森的儿子》(Windy Mc Pherson's Son)在一九一六年出版,写的便是一个穷孩子,进了城,逐渐发达,娶了富家女,终于自己也成为富翁。后来他忽然大彻大悟,痛恨资本主义,于是离家出走,要去寻找人生的真理,结果却铩羽而归。据说书中的温迪,是以他的父亲为原型,生发开去,塑造出来的。
他的第二部小说《前进的人们》(Marching Men)是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主角也是从穷小子变成的大富翁。可是他痛恨资本家和资本主义。他以为对付资本家的办法便是组织起来,大家肩并肩地向前走去:“我们并不左思右想和舞文弄墨,我们向前开步走。”
抱着乌托邦理想的安德森,只写出了信号般的象征,是并没有指出真正的道路来的。
一九一九年,安德森发表了短篇集《小城畸人》(Wines-burg,Ohio),这是他的有所创新的杰作,他之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文学的先驱者之一,美国新的现实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主要是由于这部植根于美国土壤的作品。
这之后,他先后发表了《穷苦的白人》(Poor White)、《许多婚姻》(Many Marriages)、《黑人的笑》(Dark Laughter)等长篇小说,以及《讲故事者的故事》(AStory-Tellor's Story)、《柏油:一个中西部人的童年》(Tar:A Midwest Childhood)、《舍伍德·安德森回忆录》(Sherwood Anderson's Memoirs)等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许多婚姻》中的韦勃斯特和《黑人的笑》中的勃罗斯·杜特莱,都是抛弃了旧生活重新做人的角色,其中有着安德森本人的经验的投影;而《讲故事者的故事》等作品,虽说都是追忆本人的经历,写来却有点象小说,其中有些事实和细节倒是不大确切的。在安德森的作品里,常常有两种倾向交织在一起,一种是追求真实的,一种是捕捉神秘的。这两种倾向,在他的后期作品里,时常显得有冲突之感。譬如在《许多婚姻》里,明晰的社会背景被浪漫的情调弄得暧昧不明,变幻莫测的情欲织成了光怪陆离的梦幻,虽然彩色缤纷,毕竟由于神秘的倾向过于浓厚,显得不尽不实,成了一团幢幢的幻影。然而,在《讲故事者的故事》里,这两种倾向却并行不悖,甚至相辅相成。原来安德森本人,一方面对于现实具有灵敏的感应,一方面在他的内心里又具有内省的神秘性,他的作品里的这两种倾向,便导源于此;如今反过来说明描绘他本人的性格和经历,自然比较合适生动,而作为回忆录,即使结构松懈,读者也就不再苛求了。
《穷苦的白人》是安德森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技巧上也比较圆熟,可惜后面四分之一写得有点拖沓。在这小说里,农业社会之变成工业社会,这两种文化的交替中人们思想的转变,差不多是象史诗般地刻划着的。小说里有两个主要的互相对比的人物,一是垦植机发明者,一是马具制造商。前者靠他的发明由赤贫而变为暴富,后者受到了那发明的影响,生活窘迫,身心苦痛。他觉得一切问题都是机械的发明惹起来的。他憎恨垦植机,偏偏他的助手杰姆去买了十架回来,一阵愤怒和冲动,他把助手打死了。可他后来对垦植机发明者说:“是你把杰姆打死的。”——而安德森自己也曾说过类似的话:“啊,你们,斯蒂芬逊,富兰克林,富尔敦,拜尔,爱迪生,你们这些工业时代的英雄,你们是我们时代中的神……其实你们的成功毫无意义。……古老时代有许多可爱的人,他们现在有一半被人遗忘,但是当你们被人遗忘时,他们会被人记得的。”安德森跟他笔下的人物一样,憎恨机械的发明,根本否定工业社会,却看不到以工业发达为标识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根源。他找寻个人问题的解决,没有看到这个问题是和整个社会问题相联系的。他和他笔下的人物,经过个人的自我革新,到处去找寻人生的真理而不可得,其缘故也即在此。
经过个人的革新,憎恨工业社会而看不到症结所在,作为作家的安德森,当他住在芝加哥的公寓里,对于工业未发达时乡村中的淳朴自在的日子,是不胜向往和怀念的。他说他终于成为一个作家,“他的同情大部分倾向于美国市镇上鄙陋街道上的小木屋,倾向于失败的时常过着逆境的生活的人们。”他小时候在俄亥俄村镇上过的日子,萦回在他的心里。小城镇的人物,生活,氛围,构成了厌倦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安德森的梦境。他的憧憬是寄托于它,他的同情也是倾注于它的。在这一种寂寞的梦幻中,安德森写成了他的《小城畸人》。
《小城畸人》这本书描绘了小城镇生活的心理和气氛。它是个短篇小说集,又不大象是个短篇小说集,仿佛是个介乎长篇和短篇之间的独特的形式。年轻的记者乔治·威拉德可以说是全书的主角,书中人物直接间接都和他有点关系,有不少人物把他作为倾诉内心秘密、愿望和憧憬的对象,有些人物再三在这个或那个短篇里出现,或者作为主角,或者作为配角,或者在哪一篇里都只是个陪衬,甚至只是作为渲染环境、烘托气氛的道具。全书没有闹剧性的因素,没有伟大得虚妄的人物,有的是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事,特别那些不善于表达自己的小人物的迷惘和哀愁。单纯的牧师,芳华虚度的女店员,抑郁的旅馆老板娘,神秘的医生,丑陋的电报员,三十岁的未婚女教师,被误解乃至被驱逐出境的男教师,开荒创业而又虔信上帝的地主……都是深刻地、别具一格地描绘着的,几乎每篇小说都是人物灵魂的探究,充满了精神经验的细节,触及肉体上的行动时,也是为了完成精神背景的说明。安德森简洁、别致地刻划着各种人物的品性、本能、欲望,对于人生的企求和观感,以及在人生中摸索的历程,全书二十五篇,几乎可以说每篇都是独立的人物传记;同时这二十五篇之间又存在着有形和无形的联系,起着彼此烘托、互相辉映的作用,仿佛园林布置的“借景”一般。一篇篇读下来,一个个人物的性格以及他们所带来的气氛和情调,逐步积聚起来,也就逐步构成了温士堡这个小城的总体形象,读到后来,温士堡这个小城终于成为看得见、感觉得到的实体了。安德森凭着他的回忆和亲身体验、想象和直觉,借助于暗示和启示的力量,用精炼的方法,在这本书里提供了他少年时代的美国中西部小城生活的丰富的综合图画。纵览美国文学史,彼时彼地的美国生活,不妨说是在安德森的《小城畸人》里得到了最早的也是最终的表现。分开来看,安德森晚期的短篇小说,也有几篇在技巧上可能超过了《小城畸人》里的某些作品;但就总体而言,各篇相辅相成的《小城畸人》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介绍这本书而只选译几篇,那就多少有点儿忽视了安德森当年写作时的苦心和匠心了。
《畸人志》可以说是《小城畸人》的代序。代序里说:“作家在床上做着一个不是梦的梦。他逐渐睡意蒙眬而仍然有所知觉时,人物开始在他的眼前出现。他想象他身体内年轻而难以描摹的事物正驱策着长长一列人物来到他的眼前。”这些人物在作家心上留下深刻印象,于是他伏案工作,终于写成了《畸人志》。——这大概是安德森的“夫子自道”。他在一篇演讲《一个作家对于现实主义的想法》里说:“只要我曾经紧张地工作,我上床时就发觉自己无法松弛下来。我常常落入一种半梦幻状态;落进这种状态时,人们的脸便开始在我的面前出现。”“我有一种感觉:夜间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的脸,就是那些要我讲述他们的故事而被我忽视了的人们的脸。”安德森自称是“讲故事者”,他愿意讲这些人的故事,也善于讲这些人的故事。他的父亲好在酒吧间里讲些内战中的离奇故事,一般评论者认为他继承了父亲的长处,他的短篇小说保持了口头文学明白如话的特点和不慌不忙、娓娓道来的节奏。可他也在《小城畸人》的卷首,写下了这样的献辞:“谨以此书纪念我的母亲爱玛·史密斯·安德森,母亲对周围生活的锐利观察,首先在我心中唤起了透视生活表层之下的渴望。”毫无疑问,父母的长处,培植了安德森的短篇小说的独特的优点。
安德森对“真理”和“畸人”有他自己的说法。《小城畸人》的代序里说:“起初,世界年轻的时候,有许许多多思想,但没有真理这东西。人自己创造真理,而每一个真理都是许多模糊思想的混合物。全世界到处是真理,而真理统统是美丽的。”“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在《小城畸人》一书里,多的是这种畸人:里菲医生在他那充满霉味的诊所里建立着真理的金字塔,建了又拆,拆了再建,忙个不休。帕雪瓦尔医生怕被人误会、绞死,急于要把他所发现的真理告诉人:“世界上人人都是基督,而他们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哈特门牧师可更奇怪了,在一阵灵与肉的挣扎之后,他竟在一个裸体的女人身上看到了上帝的力量和启示。——在《教师》里,小学教师凯特·斯威夫特对乔治·威拉德说:“你得了解人生。假使你想做一个作家,你得摒绝文字游戏。……现在是去生活的时候。……你千万不可以只成为一个文字贩子。你要明白的是人们想什么,不是人们说什么。”安德森在他的回忆录里说:“我宁可写关于心灵和想象的、生活的书,”
他迷恋于生活表层下的精神状态,他的小说便是这种精神状态的若近若远的声音。
《小城畸人》里的人物,往往是不满于当前的生活环境,要想争取个人的解放和自由,因而不断地在人生的路途上探索和追求着的。例如伊丽莎白·威拉德,没有出嫁的时候她是个戏迷,穿着花哨的衣服,跟着跑码头的演员在街上招摇而过。
她怀着一种心神不定的欲望,“盼望变化,盼望她的生活有某种巨大而明确的变动。使她爱上舞台的便是这种感情。她梦想参加一个戏班子,漫游世界,永远看到新人物,自己也演出一些东西来给一切人民观赏。”可是戏班里的人告诉她:“不是那个样子的,就跟这里的事一样无聊和乏味。搞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后来她结了婚,以为结婚可以改变生活的面目,结果却大失所望。她在一天下午独自驾车在雨中疾驶。后来她把这事告诉她的医生朋友道:“我要以骇人的速度飞驰,永远向前飞驰,飞驰。我要摆脱城市,摆脱我的衣服,摆脱我的婚姻,摆脱我的身体,摆脱一切。……我要奔离一切,可是我也要奔向某种东西。”可是她并没有奔离一切,也没有奔向某种东西;她只是从马车上跳下来狂奔乱跑,摔了一交,摔伤了腰部。她所渴望的精神上的自由和解放,始终没有得到。挣扎摸索了一生的她,只得到了最后的大解脱—一死亡。伊丽莎白的故事,叫人想起美国文艺理论家卡静的话:“在安德森的书里老是有一种意象——人生象是个门户很多的屋子的意象,人们敲着门,溜进了一扇也无非是被拦在另一扇门的外面,就象在梦里一般。人生于他是一个梦幻,而他和他的人物仿佛老是在梦幻的走廊里走动着。这人生的屋子是属于谁的?究竟怎样才可以走出屋子?他的书里无人知道,而安德森是最不知道的。”
安德森在他的《讲故事者的故事》里曾经十分明确地叙述他对于手工业的依恋和赞美,他认为文化是从工人手里产生的,做手艺的人是后代艺术家之父。对于外形的爱,对于物质的爱,全发轫于他们的手指之间,没有了这些,真正的文化是不能产生的。这说明了安德森为什么要把两手能在一天内采一百四十夸脱草莓的比德尔鲍姆放在全书头上。当年他文思喷涌,一口气写下了这一篇《手》,二十年后还在给朋友的信中追叙创作时的激动,情不自禁地称赞“这是一篇十分美丽的故事”。
对于手的爱,正是安德森偏爱农业、手工业社会的象征。在《酒醉》里,一个五十年前离开温士堡的老婆婆,带了她的外孙回到故乡去,在火车上,她不断地讲着温士堡,说他可以如何如何的享受生活,在那边田里工作,在树林里猎取野味。当她们下车的时候,发觉五十年前的村庄,竟在她外出的时候变成了繁荣的小城,她就楞了,傻了,忧心忡忡地对她的外孙说:“这不是我想象的温士堡。你在这儿恐怕日子要不好过了。”这是老婆婆的感慨,但也不妨说是作家安德森的感慨。这正是流贯在《小城畸人》一书里的阴郁苦闷的氛围的来源。
安德森研究过弗洛伊德,他是首先把潜意识写进小说里的美国作家之一,但他始终没有脱离现实主义的轨道。在他的小说里,情欲常常是人物意识界的一种骚扰力,它促使人们冲出习俗的世界,终于和谋求个人的自由解放以及求索人生的真理互相合流,不复是单纯的情欲问题了。例如前面提到过的伊丽莎白,她的结识私情,“从来没有一次单是由于情欲而起的。”她追求情人,同时也盲目地追求着“人生中某种隐秘的神奇的东西”。类似的例子,在《小城畸人》里可以找到不少。由此可见,安德森之把情欲作为题材的组成部分,绝不是只把它当作一种肉体上的机能,也不是刻意求索“意识之流”、把意识流看作是生活的全貌;他只是在情欲、意识流等等和整个人生的关系上,发生兴味,因而加以刻划的。
安德森认为:“长篇小说的形式不宜于一个美国作家,那是一种外来的形式。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新的散漫的体裁。我在《小城畸人》里便创造了我自己的形式。”
这倒不是他喜欢标新立异。他觉得“真正的历史只是各个片刻的历史而已。我们只有在难得的片刻间是真正在生活的”。因此只有挣脱了传统小说的结构,才可以表现那难得的片刻,那断断续续的、他认为是梦幻般的人生,以及人生中的追求和摸索。然而,从安德森的创作实践看来,他也不限于捕捉人生经验中的片刻而已。他常常凭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视力,抓住一种气氛或是一种情调,一个地方或是一个人物,一股狂热或是一种梦幻,加以描绘或是点染,而这一点染,就象在室内点起一盏灯,刹那间把一切照亮了。
……晚年的安德森,思想上已经发展到较高的阶段,一九三二年发表的《欲望之外》里,已可以看到他思想进步的迹象。遗憾的是思想逐渐臻于成熟、进步的安德森,竟来不及把成熟、进步的艺术作品写出来,便在一九四一年与世长辞了。
最后,说一下译本和后记的事。
这部安德森的杰作,原是我三十多年前的旧译,曾列入《美国文学丛书》,由晨光出版公司在解放前夕的上海出版的。当时我直觉地认为书名如译作《俄亥俄州温士堡城》,也许会被认为是一本地理书,于是便硬译为《温士堡,俄亥俄》,其实是不合适的;但因为初版后一直没有重版,也就无法改正了。这书在香港倒是再三印过的,叫做《小城故事》,从原作二十五篇中抽了十四篇,再加上安德森后来写的两个短篇:《鸡蛋》和《林中遗尸》。就我所见到的本子看来,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五年,已经印了三版了。译者署名虽然不是我,但那十四篇的译文却基本上是我年轻时的旧译:有些错、漏的地方,也跟着我错、漏了,这使我感到不安;也有几处替我改正了错误,我在这里表示感谢。这一回这书列入《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重新出版,我根据原作精神,参照港版,把书名改为《小城畸人》,译文和后记则在旧译和旧作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并经译文出版社的编辑同志仔细订正。一九四九年初晨光版的旧译,印数很少,图书馆保存这个译本的,恐怕就更少了,所以在这里交代一下这个译本的来龙去脉。修订本想必仍有错误和不贴切的地方,希望大家指正。
吴岩
198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