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秋风是一个习惯看表的人。
下了火车,当他踏上这座城市的时候,他先是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表:十点三十三分。他摇摇头,笑了。十点三十三分是他作为军人的时间,这个时间比地球转动的时间快了三分钟。在部队十二年间,他就是靠这有意拨快的三分钟,从一个士兵干到副团职的。现在,他重新回到了这个城市,他转业了。
回来了,他很愿意服从城市的时间。于是,他站在出站口,第一个动作就是放下提包,校了一下表,把时间重新拨回来。可是,当他走起来的时候,他的心理时间依旧,每一步都“踏、踏”有声,走着走着就快了。操,他“拨”不回来了。
一出站,就有人围上来,像是一窝乱蜂,闹嚷嚷地说:住店么?便宜……他一句话就把她们给击退了。他说:我到家了。
对城市,他已经有些陌生了。虽然也回来探亲,但如今的城市,是一天一个样。怎么说呢,人是一天天旧,市面却是一日日新。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楼越来越高,人越来越杂……就像是炸了窝似的,仿佛那常年关着的声音和颜色,突然得到大赦,“哄”一下子全放出来了。——可他还是闻到了黄河的气味。在这座城市里,黄河是一粒粒的,是含在风里的、沙。
是啊,到家了,终于到家了。站在门口,掏钥匙的时候,几乎是习惯性地,任秋风又看了一下表——结果,时间成了一颗子弹,给了他重重的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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