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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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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丝同埃里克已经相好五个多月了。在八月的第一周,她接到了一个来自荷兰的朋友的电话。这个朋友是她多年前在马萨诸塞州夏令营里认识的。

“还是把实情告诉我吧。那人是谁呀?”莫尼卡问。

“他叫埃里克,在银行里工作。”

“这事有多久了?”

“噢,天哪,有好几个月了,大约半年了吧。”

“性感吗?”

“哎,还行吧。”

“他相貌怎样?”

“相貌怎样?”

“对啊,这你知道的。”

“我真的不知道。”

“你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跟他好上了啊。”

“嗯,他……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说,他有点……他只是有点儿怪,”艾丽丝说着,自己也笑了,因为她并没有打算这样说,可“怪”这个字眼就从她嘴里滑了出来。

“怪?”莫尼卡问,“你交的男朋友一向都很正常啊,你怎么啦?”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艾丽丝以各种动作倒错症所具有的精确性,意识到“怪”这个词儿也许比其他礼貌的说法更能反映她的真实感情。埃里克在表面上并不怪:他并不认为自己是拿破仑,也不戴着浴帽睡觉;但总的说来,他的行为使艾丽丝觉得很怪,因为她根本拿不准他到底要做什么事。

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这种行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种下意识的观念决定的,我们不知不觉中会猜想对方大概会作出怎样的反应来。我们心中会对别人的特点勾勒出一幅图画,然后以此作为指南,决定自己在同对方打交道时该说什么话,采取什么行动。这一模式是这样运行的:“假如我做或者说了x,那么他/她就会做y……”由于这一模式的内涵要丰富复杂得多,它还是能让我们作出多少带有试探性质的声明,说我们对某人有所“了解”。艾丽丝想起她曾看见过美国画家简尼·霍尔泽在广告牌上写的一条警句。它很简单,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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