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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前,对“一见钟情”的嘲笑曾风靡一时,但那些善于思索者和那些感觉深切者一样,始终提倡这种恋情之存在。其实,那些或许可以被称作道德魅力或磁性审美的现代发现已经证明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人类最自然,因而也最真实而强烈的爱情,正是那种像电磁感应一样发自心底的倾慕之情。简言之,最辉煌最持久的心之镣铐都是在一瞥之间被钉牢的。我正要写出的这份自白将为这种真实心态之不胜枚举的事例再添上一例。

我这个故事要求我应该讲得稍稍周详一些。我还是一个正值少壮的青年,年龄尚不足22岁。我眼下姓辛普森,一个非常普通而且相当平民化的姓。我说“眼下”,因为只是近来我才被人这样称呼,我于去年依法采用了这个姓氏,以便接收一位名叫阿道弗斯·辛普森的远亲留给我的一大笔遗产。接收那笔遗产以我改姓遗嘱人的姓氏为条件,只改姓,不改名。我的名字叫做拿破仑·波拿巴,更严格地说,这是我的首名和中间名。

我接受辛普森这个姓多少有点勉强,因为姓我本来的父姓弗鲁瓦萨尔,我感到一种完全可以谅解的自豪。我认为我可能是《闻见录》之不朽作者让·弗鲁瓦萨尔的后裔。说到姓氏这个话题,请允许我顺便提一下我的一些直系前辈姓氏发音中一个惊人的巧合。我的父亲姓弗鲁瓦萨尔,来自巴黎。15岁就成为他妻子的我的母亲本姓克鲁瓦萨尔,是银行家克鲁瓦萨尔的大女儿。银行家的妻子嫁给他时也只有16岁,她是维克托·瓦萨尔先生的大女儿。真是奇妙,瓦萨尔先生刚巧娶了一个与他姓氏相似的穆瓦萨尔小姐。这位小姐结婚时也差不多还是个孩子。而同她一样,她的母亲穆瓦萨尔夫人也是14岁就初为人妻。这样的早婚在法国司空见惯。然而,这些婚姻却造成了穆瓦萨尔、瓦萨尔、克鲁瓦萨尔和弗鲁瓦萨尔这些姓氏混为一族,一脉相传。正如我刚才所说,我的姓已依法改成了辛普森,但我曾一度对这个姓相当厌恶,实际上我还犹豫过是否接受这笔附加有这个毫无价值而且令人讨厌的限制性条款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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