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群芳擦着汗,不时回头看一眼车后满满当当的几十捆书。每本书都比砖头还厚,而且每册书还分上中下三卷,敦敦实实地让她生出满腔的敬畏来。这使得夏群芳想起了四十多年前自己刚刚发蒙时面对课本的感觉,当时她小小的心里对于编写出课本的人简直敬若天人。想想看,那么多人都看同一本书,老师也凭着这书来考试号卷打分。书就是标准,就是世上最了不得的东西,而写书的人当然就更了不得了,而现在这些书全是她的儿子写出来的。
在印刷厂装车的时候夏群芳抽出本书来看,结果她发现自己每一页都只认得不到百分之一的东西。除了少数汉字以外全是夏群芳见所未见的符号,就像是迷信人家在门上贴的桃符。当然夏群芳只是在心里这样想,可没敢说出来。这可是家里最有学问的人花了多少力气才写出来的,哪是桃符可以比的。
让夏群芳感到高兴的是有一页她居然全部看得懂,那就是封面。微连续原本,何夕著。深红的底子上配上这么几个字简直好看死了,尤其是自己儿子的名字,原来何夕两个字烫上金会这么好看,又气派又显眼。夏群芳想着便有些得意,这个名字可是她起的。当初和何夕的死鬼老爸为起名字的事还没少争过,要是死鬼看到这个烫金的气派名字不服气才怪。
车到了楼下夏群芳变得少有的咋咋呼呼,一会儿提醒司机按喇叭以疏通道路,一会儿亲自探头出去吆喝前边不听喇叭的小孩。邻居全围拢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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