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带莎莎走。”我一字一顿地对托尼说,同时我也打定主意要是他胆敢反对的话,我就用高八度的声音再重复一遍。
老家伙吃了一惊:“这个嘛,从理论上讲是办得到的,但是有必要吗?我们的研究已经很有收益了,并不需要再带什么活体回去。”
老天!这个迂夫子居然认为我是把莎莎当成采集的标本了。不过我没精神同他争论,同托尼教授这样的老光棍儿探讨这个问题肯定是对牛弹琴。
“我说有必要就有必要。而且,我的考察也差不多了。”
“那我想听听你对轩人的看法。”
“那好,我认为轩人目前的文明程度已接近牛顿时代的水平,而从牛顿时代到我们的时代只有几百年。根据地质分析,轩人遭受毁灭性大灾难的概率几乎为零。所以,我认为轩人会一直这样发展下去,而且,他们在不久之后创造的文明便是我们一直猜测的史前高级文明。你想想那句‘伟大的科学’,他们的认识已经到了这种程度,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咳,我说嘛,原来你跟我想的一样。”托尼教授兴奋地叫起来,“那你再说说你怎么解释后代史书中只有一部文明史呢?”
“很简单。从现在到我们的历史元年之间还有一万多年的时间,想想看,在牛顿时代之后几百年人类就已经可以走出地球了,所以轩人作为一个族群很可能也在适当的时候为了开拓更广阔的生存空间而走向宇宙了嘛!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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