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小说里,主角经常流落至荒山无人岛。黄蓉在明霞岛烤野羊,张无忌在山谷里烤鱼,令狐冲在溪边烤田鸡,不一而足。张翠山和殷素素初到冰火岛,只能吃野果,一旦弄到火种,就能拿来烤肉吃。这是烧烤的美妙之处:除了养育自古以来地球上的人类之外,还在小说里救活了无数的大侠和探险家。究其原因,烧烤实在太质朴太简单了——有了火,怎么都成。
传统加热食物的法子里,用水或油来烹煮在古代已属奢侈,煎炒烹炸更是高级科技。但用热对流和借物传导却是古已有之,原始人都会:只要有火,拿块兽肉过去凑着,烤一会儿,熟了,可以吃了!这是热对流。什么东西被火烫热了,拿来凑在兽肉上,烫熟了,可以吃了!这是热传导。烤并不难,把食物送近火,让火苗舔着,就是炙。但时间长,就焦了,成块木炭了。原始人烤焦了兽肉,估计也要挨老婆敲头:真笨!白打猎了!
于是需要器具,于是需要技巧。
中国人有成语——脍炙人口。脍是细切的肉,炙是烧烤。说明古代人已经明白啦,肉类就得切开了,才能烤得入味——你拿一大坨五花肉去,外面烤焦了,里面还是生的。刀工技艺,最初就是为烤肉服务的。孔夫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就想象他老人家也觉得:切细了,烤的才入味。可是也不能就用手拿着肉去生烤啊,手烤坏了,岂非得不偿失?于是就有扦子。东汉石刻画里,就有人拿扦子烤肉的画面。春秋时候,专诸行刺吴王僚,就是以鱼炙为由头。鱼炙就是烤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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