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道耳弗一回到家,就急急忙忙坐到书桌面前,正好就在墙上战利品似的公鹿头底下。可是他拿起笔,想不出词,只好支着两个胳膊肘思索。他觉得爱玛仿佛退到遥远的过去,好像是他方才下的决心把他们忽然隔得老远一样。
为了追回一点她的印象,他走到床头,从衣橱取出一个兰斯饼干旧匣子,里面平日放着女人的书信。一股受潮的尘土和凋谢的玫瑰的气味散了出来。他首先看到一条有小暗点的手绢。手绢是她的:有一回散步,她流鼻血用过。他已经忘记这回事了。旁边有爱玛送他的小像,四角统统破损了——他嫌她装束不得当,斜眼看人的效果也极糟糕——他想多看两眼肖像,帮他回忆本人的模样,可是他想起来的爱玛的面貌,反而越来越模糊,好像活人的脸和画出来的脸,彼此对称,就这样抵消了似的。最后,他念她的信:信上全是关于他们旅行的解说,简短、实际、急促,倒像生意人的单子。他希望看看长信、先前的信。罗道耳弗到尽底找,翻乱所有的信。他在这堆纸张和什物里头,伸手乱摸,七颠八倒,摸出了几把花、一只袜带、一个黑面具、几根别针和几缕头发——头发!棕色的、金黄色的,有的挂在铁片上,开匣子的时候绞断了。
他就这样回忆过去,查看书信的字体和风格:它们和拼写一样错综复杂,意思温柔,要不就是愉快、滑稽、忧郁;有的书信要爱情,有的书信要钱。可是有时候,他什么也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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