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人,指的是阉割人。在有皇帝的时代,为了满足皇帝超级多妻而且独占鳌头的需要,皇宫里需要不男不女的宦官。所以,阉割人,成为一门专门的技术,由专业人士独擅,父子相传,有着不尽的好处。那个时候,阉割人的和骟牛骟马劁猪的不分家,彼此混淆,也彼此传经,但据说还是阉割人获利最大。因为到了帝制的后期,宦官基本上不再是罪犯刑余的产品,或者把俘虏强割了充数,已经变成了穷人家自愿将孩子送上来,专门从事的一项职业。在明代,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
那个时候,这种职业,对于那些揭不开锅的穷人家来说,是一项富有诱惑力的风险投资。宦官就是这样一类很奇怪的人,一方面他们是刑余之人,将男人之所以为男人的东西弄没了,根本性地让人看不起;一方面他们却因此获得了留在最高权力中心的机会。——按传统政治的惯例,不管什么人,只要待在权力中心,就对这种权力有影响力。更何况,那些长在深宫里,得不到天伦之乐的皇帝,对于伴他从小长大的宦官,往往有着一种类似父母兄弟的感情,很容易得到异乎寻常的信任,宦官也因此被赋予超乎寻常的权力。也正因为如此,历来的史家,对于宦官大多没有好气,好像王朝的霉运,都是这些不男不女的人捣的乱。
不过,这又是一种利益被过分地夸大的职业。历史自有宦官起(至少西周就有了),累积起来,做宦官的人得有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得脸做得到权宦的,也就是屈指可数的那么几十位。能混上个官职,足吃足喝的也只是金字塔尖上的少数人,绝大多数都是白丢了传宗接代的家伙,落得个卖身为奴。可是,任何带有风险的职业都是这样,发财风光的事情大家都喜欢传,倒霉的事,都装作看不见,心甘情愿地将它遮蔽掉。一个宦官,穷人家的小子,风光的时候可以权倾朝野,像魏忠贤,不仅权高势大,而且可以在士大夫中得到大批的干儿干孙并无穷无尽的阿谀逢迎,简直就是一个恶俗的中国版“灰姑娘”的神话,更是使得这种传好事遮坏事的效应得到没边的放大。使得某些穷人,前赴后继地将自己家的骨肉送到那见不得人的去处(《红楼梦》里贾元春语),饱受荼毒,只是便宜了那些操刀的手艺人和皇家宫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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