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夜的大街上拍到的一只流浪猫。
我和它一样,在寂寥的夜里一个人走在连出租车都是半个小时过一辆的马路上。我曾喜欢一个词叫衣锦夜行,因为我觉得这个词像极了这些年我一个人在路上的感觉。
喝了点小酒,吃了点烤鱼,就觉得眼前一片朗朗的恍惚。不知道为什么,每逢深夜,每逢喝酒,我都有种无语凝噎的感觉。因为这些时候,我总是不快乐。
我喜欢酒里人生,因为如果没有这种液体,我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漫漫永夜,滔滔人生。
其实你不是不好,也并非我不想要,只是近距离的争吵让对方疲于挣扎。
在我青丝成雪前遇到的人里,你是最能令我安稳、令我有托付之心的人,只是这一生真的太长,我还未等到那个时候,我们便因生活的琐碎而疏远。
我承认,十八岁后,爱情在我的世界便开始混沌模糊。
我不再像少年时认定分手就一定要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爱了,一定是背后另有红颜,或是突然天人永隔,或是像小说一样阴谋横生被离间散场。
因为,现实里的爱,太多厌烦后的无疾而终,两两相忘。
我是受惯刀剑的人,所以对这些别离,早该学会习以为常。
就像我喜欢的歌手唱:每一个故事结尾,无非别离,总是别离。
是啊,起初的甘之如饴,换来的,无非别离,总是别离。
我坐在电脑前时,看到了一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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