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妮·莫瑞森说,她痴迷于小说的理由是,“它扩大了我的生存”,我还想补充一点,它给了我差不多是无限的自由。因为有了那些在写作中享受自由的幸福时光,我此生之中那些短暂的时间都像永远一样漫长。
这是2000年岁末,为了这套作品集在家里整理旧稿,浅淡的冬日阳光落在脚前的地板上,使我的回忆有些温暖。有些陈旧的纸张翻动,细细的尘埃飞扬起来,被阳光照亮,记忆的砗屑也在感情的光柱下被一一照亮。
坐下来,点上一支烟,心里不禁悚然一惊,这一堆书刊里,就埋藏着差不多二十年时间。二十年,由青年而中年,是一生中最为重要也可能是最有意义的一段。信手拿起一本杂志,书页窸窣作响。故乡草原上,秋草在阳光照耀下也会发出这样的声音,轻风很宽阔地掠过满眼明亮的金黄,一下便打开了眼界与心房。而现在,这种声音里,那些夹在书页里属于过去的尘埃再次飞扬起来,被一抹今天的阳光照亮。只是,我再也不知道,这些尘埃属于生命过去时里的哪一段。也很难确定,这些时间的碎屑哪一些曾经被我写作生涯中诗性的神光照亮过。佛教想让人忘记现世生存的意义,发明了许多形容时间极其短暂的词,比如刹那,比如瞬间,比如弹指,并在这些词汇间建立起了一种十二进制的层递关系,而与此生的短暂相对应的却是无生无死的永恒。抑或只考虑自己的族别,我也应受到这个强大的宗教背景的影响。但是,自己却偏偏陷于了某种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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