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回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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