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写于小屋,我正在写。
此时此刻,午后的阳光慵懒,摸过窗棂躺在我腿上。
王继阳在练琴,老谢在看书,小S在裁明信片。
大黑天也在。
我在码字,它蹲在书架上吃肉。
小鲁戴着头盔,在喂它吃牛肉。
OK,40元钱又没了。
门外很嘈杂,应该是逗B们又在玩儿老鹰捉小鸡。
我今天穿的是跑鞋,我决定架起大黑天找他们玩儿去,现在就去。
……
好吧我又回来了,他们还是不带我玩儿。
和上次一样,他们还是扔了一块砖头过来。
算了,还是接着写文章吧。
……
为什么写这篇文章呢?
因为若干天前,大黑天莅临小屋,这段小善缘,已然发芽生叶。
小屋在五一街文治巷80号,木门,泥巴墙。
小屋若是个道场,大黑天就是护法。
若你来到小屋,请遵守大黑天的安保条例,和它结个善缘:
比如,拍照时别开闪光灯;比如,歌手唱歌时别喧哗;比如,别当着它的面儿提离别……
不信你就试试。
分分钟往你脑袋上拉??。
大黑天和小屋的缘分,我不确定会终结于哪一天。
就像我和这个孩子气的丽江,亦不知会缘止于哪一天。
未来未知岁月里的某一天,我终将告别我的族人们,终将告别我的小屋,告别大黑天。
终将松开双手,和我的丽江说声再见。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我知道的。
但那些无常世事,能想通一点儿就会少难过一点儿,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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