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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译后记:卡佛与极简主义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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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就在卡佛的第四本短篇小说集《大教堂》出版的那年,英国著名文学杂志Granta的编者按宣布“一种新的小说正在美国出现,一种罕见而慑人心魄的小说,不仅和现有的任何英国小说不同,也和我们惯常理解的美国文学不同。”两年后,美国本土的《密西西比评论》重复了英国评论家的话:一种“新的语调和文学质地”不仅浮出水面,而且声势浩大。在被命名为“极简主义”(Minimalism)文学或是“肮脏现实主义”(Dirt Realism)中,卡佛不仅是最重要的代表,而且被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是这种“新小说”的始创者。很快,已经有评论家不无兴奋地发现某大学竟出现了“‘模仿卡佛’小说竞赛”;很快,美国“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资深评委已经抱怨起“卡佛式”小说过于泛滥了。而就是这位被称为海明威之后最伟大的美国短篇小说家,在1983年以前,还常常要担心自己屁股底下的椅子,时刻都会有被别人拿走的危险。

雷蒙德·卡佛生于1938年5月25日,俄勒冈西北部的小城市克拉特斯卡尼的一个蓝领之家。父亲是个锯木工人兼酒鬼,母亲当饭馆招待兼零售推销员。1956年,卡佛高中毕业,立即到锯木厂里和病重的父亲一起工作。1957年,卡佛和博克小姐结婚,那一年卡佛十九岁,博克十六岁。年底,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转年后的10月,儿子出生了。二十岁以前,卡佛已经有了一个四口之家,全家人住在一个家庭医生的办公室后面,靠替医生清洁打扫抵房租。在这之后的二十来年里,卡佛带着全家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打过一个又一个临时工,当过加油工人,清洁工,看门人,替人摘过郁金香。而妻子则给人端盘子,也做上门推销。1964年,他搬到了萨克拉门托,在一家医院里当守夜人兼擦地板,一干就是三年。卡佛就是在这期间开始了酗酒,一喝就是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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