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大半辈子书,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本书无论专家们说它多么重要,排行榜说它多么畅销,如果读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我就宁可不去读它。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交友、恋爱、行善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
读书唯求愉快,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关于这种境界,陶渊明做了最好的表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不过,我们不要忘记,在《五柳先生传》中,这句话前面的一句话是:“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可见要做到出于性情而读书,其前提是必须有真性情。那些躁动不安、事事都想发表议论的人,那些渴慕荣利的人,一心以求解的本领和真理在握的姿态夸耀于人,哪里肯甘心于自个儿会意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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