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堆从各处寄来的新刊物后,仿佛看完了一场连台大戏,留下种热闹和寂寞混合的感觉。为一个无固定含义的名词争论的文章,占去刊物篇幅不少,留给我的印象却不深。
我沉默了两年,这沉默显得近于有点自弃,有点衰老。是的。古人说,“玩物丧志”,两年来我似乎就在用某种癖好系住自己。我的癖好近于压制性灵的碇石,铰残理想的剪子。需要它,我的存在才能够贴近地面,不至于转入虚无。我们平时见什么作家搁笔略久时,必以为“这人笔下枯窘,因为心头业已一无所有”。我这支笔一搁下就是两年。我并不枯窘。泉水潜伏在地底流动,炉火闷在灰里燃烧,我不过不曾继续使用它到那个固有工作上罢了。一个人想证明他的存在,有两个方法: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近于一般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所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或者这种生存从别人看来叫作“落后”,那无关系。两千年前的庄周,仿佛比当时多少人都落后一点。那些善于辩论的策士,长于杀人的将帅,人早死尽了,到如今,你和我读《秋水》《马蹄》时,仿佛面前还站有那个落后的衣着敝旧,神气落拓,面貌平常的中年人。
我不写作,却在思索写作对于我们生命的意义,以及对于这个社会明天可能产生的意义。我想起三千年来许多人,想起这些人如何使用他那一只手。有些人经过一千年或三千年,那只手还依然有力量能揪住多数人的神经或感情,屈抑它,松弛它,绷紧它,完全是一只有魔力的手。每个人都是同样的一只手,五个指头,尖端缀覆个淡红色指甲,关节处有一些微涡和小皱,背面还萦绕着一点隐伏在皮肤下的青色筋络。然而有些人的手却似乎特有魔力。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手变成一只魔手?是不是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把自己一只手成为光荣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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