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了点毛病?最近几年以来,心里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人物。
六十年前,我在清华大学念书的时候,有一门课叫作“当代长篇小说”。英国老师共指定了五部书,都是当时在世界上最流行的,像今天名震遐迩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都包括在里面。这些书我都似懂非懂地读过了,考试及格了,便一股脑儿还给了老师,脑中一片空白,连故事的影子都没有了。
独独有一部书是例外,这就是英国作家哈代的The Return of the Native(《还乡》)。但也只记住了一个母亲的一句话:“我是一个被儿子遗弃了的老婆子!”我觉得这个母亲的处境又可怜,又可羡。怜容易懂,羡又从何来呢?人生走到这个地步,也并不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与其舒舒服服,懵懵懂懂活一辈子,倒不如品尝一点不平常的滋味,似苦而实甜。
我这种心情有点变态,但我这个人是十分正常的。这大概同我当时的处境有关。离别了八年以后,我最爱的母亲突然离开了人世,走了。这对我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打击。我从遥远的故都奔丧回家。我真想取掉自己的生命,追陪母亲于地下。我们家住在村外,家中只有母亲一人。现在人去屋空。我每天在村内二大爷家吃过晚饭,在薄暮中拖着沉重的步子,踽踽独行,走回家来。大坑里的水闪着白光。柴门外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是陪伴母亲度过晚年的那一只狗。现在女主人一走,没人喂食。它白天到村内不知谁家蹭上一顿饭(也许根本蹭不上),晚上仍然回家,守卫着柴门,决不离开半步。它见了我,摇一摇尾巴,跟我走进院子。屋中正中停着母亲的棺材,里屋就是我一个人睡的土炕。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这一条狗,陪伴着我,为母亲守灵。我心如刀割,抱起狗来,亲它的嘴,久久不能放下。人生至死,天道宁论!在茫茫宇宙间,仿佛只剩下我和这一条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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