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男人来说,世上最漫长的时光,莫过于出门之前,等着女孩子对镜端详、款款整妆。看她迁延不走,一边满嘴“来了来了急什么”,一边上下左右360度回转自我挑剔如花美眷,罔顾似水流年。嘴损一点,又好为人师的男人,就会忍不住开口教育。从挑剔是种变相的自我强迫症,说到心灵美才是真谛——但通常这些河汉大论还没来得及展开,就会被姑娘一句话噎住:
你出门前挑书,不也是这样的?
好读书者出门前挑书,和女孩子出门前挑衣服颜色、选手包款式相去不远。人在程途,未必来得及看书,一如女孩子提着包,不为装东西。但手里有书,你多少心里有底,知道哪怕遇到等位、排队、坐车、等女伴试衣试鞋讨价还价,也不会无聊。书中自有颜如玉,选书如选美人。比如,有些书适合陪着喝下午茶;有些书适合带出去飙车。老一辈的翻译作品圆润温和些,像下午茶;民国时过来的诸位老先生的散文,似鲜而不腻的鳝鱼汤面;香港和台湾几位上年纪的前辈的历史小说,像瘦而不柴、入味三分的大肉。好诗集如茶盏,妙短篇似糕点。所以最后总不免叹恨:你们带iPod(苹果音乐播放器)的,可以把千把首歌揣裤兜里,偏我们只能带一本书!
这种苦痛,料来如博尔赫斯这样以书为饭的人物,体会得最深刻。他老人家这辈子写过许多梦,许多梦里都有图书馆。他著名的短篇《沙之书》里,描绘了一本前不见头、后不见尾,拿起来有形,翻起来无限的书。意思姑且不论,但如果我跑去告诉他:
老先生,现在学生我就有这么面镜子,灰色如您眼眸、大小如您手掌,这里有无限辽阔的图书馆,繁密如水中倒映的星星……我料他决然抵抗不了这诱惑。绝大多数爱读书的人,都受不了这诱惑。
但如果我说出答案——电子阅读器,比如亚马逊Kindle——的话,那些闪烁如星的眼睛,多半又会黯淡下来。
热爱纸阅读的人对电子阅读器有种奇妙的反抗情绪。对某些仁兄来说,电子阅读器会剥夺他们炫耀满壁藏书的机会,“再也没法故作不经意,摸出几本作者签名题赠本来了!”但大多数的人,会很务实地跟你列举优缺点。对热爱健康的人来说,读电子阅读器简直是对眼睛的慢性施毒;对爱做笔记的人来说,读书时没法密密麻麻浩如烟海地做读书笔记,简直是看见个好姑娘能看不能摸,挠不到痒处。最感性的爱书人,会如痴似醉地跟你解释:一本好书的书脊花纹题字可以如何触动眼睛,一本好书的书页可以抚慰你的手指,书页翻动的唰啦声如何必不可少,书本身的香味仿若蘅芷清芬。一本翻熟的书又如何和新书不同,熟书的书页会不那么挺括但衬贴手指,就像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女人。总之,买书如同找女朋友,书架如衣服。如果你有个图书馆,就像后宫佳丽三千似的——你不一定去看,光想象一下都春色浮动。而电子阅读器与之比起来,简直是充气娃娃。所以,哪怕有一个电子图书馆可以带到天涯海角,但对纸阅读爱好者来说,图书馆依然无法取代——就像韦小宝永远都存着心思,要开家丽春院。
重度纸阅读爱好者,也会尝试聆听你谈论电子阅读器的好处,听到“这么一个东西里可以藏一辈子看的书”,听到“可以随意变换字体大小和排版方式,还能全文检索”,也会偶尔眉宇一动。他们或者会勉为其难、不好意思拒却似的,接过你的阅读器,满脸表情像特级点心师抵不过好意尝一口邻居兴致勃勃送来的糕点。他们会承认这玩意确实有些好处,但是……你总会听到这样那样的回答:
手机读电子书?屏幕太小了,伤眼睛!
iPad(苹果平板电脑)读电子书?功能太多了,让人分心;看着眼睛累;太重了!
Kindle读电子书?嗯,视觉上还挺像书的,但读PDF格式的可以么?还有,支持漫画么?
当然,最后,一切理由都抵不过这句:这个再好,毕竟不是纸书!
《六人行》里,罗斯曾经试图在两个姑娘——新欢茱莉,旧爱瑞秋——之间取舍。典型书呆子,做了这么个抉择:拿两张纸,分别列两位姑娘的优劣。列罢瑞秋一堆缺点后,他转向茱莉,只想出一个缺点:她不是瑞秋。这听来很不公平,但这就是爱,不怎么讲道理。
对电子阅读器的大多数缺点的陈列,其实都从一个出发点开始:电子阅读器有一切好处,但它不是纸书,无法百分之百提供读书的感觉,这就是阅读器们的原罪。好的阅读器,都在竭力制造纸的质感。这没法子,就像是电影里的女主角,可能并无过人之处,但恰好长得像男主角的旧情人,其他女配角只好认倒霉——这种事,没什么道理可讲。这就是爱。
因为阅读与饮食、散步以及世上大多数需要感受的事情一样,永远没法子客观。走在路上,云的形状、树的排布、墙的颜色、身旁疾驰过的车子频率疏密、耳机里播放的是木管乐还是大提琴,都可能影响你的心情。一个餐厅的装修色调、播放的音乐、器皿是否整齐、桌子的材质,可能让人食欲变化——鲁智深这样豪迈的汉子,去吃酒时,也要跟店小二叮嘱:“要个齐楚阁儿。”
阅读也是如此。这个行星上的这代人,都是在纸阅读时代过来的。人生里所有最好的阅读体验,都来自于纸阅读。所以,人们总会停在令自己舒适的地方,每个看似无用的细节,比如书页的抚触、书本的分量、可以用来打折做记号的页角,都会成为仪式般的温暖慰藉。你当然可以说,这些仪式都很虚空,但人类的心情,也就是被仪式般的小玩意左右的。人心既是如此敏感,所以阅读器们总得试图假扮成书的样子,一如安眠音乐总会模仿空山鸟语,让你松下心绪,走回到自己记忆里最熟悉、最安适的那把座椅里,一切才能开始。
数码音乐一代的人,很难理解听CD那一代人的情愫,就像听CD的一代,也会觉得听磁带的人奇怪,“还要翻AB面!”欧洲有印刷术几百年后,英国还是有爵爷爱收藏小牛皮手抄本。
每个时代都拥有一个“已流逝的黄金时代”。那个时代健康唯美优雅知性,大家都崇奉一些古老的艺术,书法古玩、香茶竹舍、人人能诗善画、文采风流。那个时代轻而且慢,像一片色彩斑斓、风里流转的羽毛。相比起那个时代,现在的一切虽然便利,但太机械太快太现实,诸如此类。对纸阅读爱好者来说,纸阅读就是那黄金时代的产物,而电子阅读器虽然非常便捷,但是功利而机械。
但世界大势无非如此:缓慢与怀旧流风不死,但务实与效率演进不停。现在依然有人留恋笔墨纸砚钟王张褚,但时代自顾自沿着铅笔、钢笔、圆珠笔、键盘、虚拟键盘一路前行。习惯的力量会永久留存,但时间缓慢流逝时会千磨万蚀吃掉一切。电子阅读器,或者说,非纸类阅读器,最后总会站到那里的。它们千变万化,它们可以模仿纸,它们轻而且快。当一代又一代罗斯们,慢慢退去对瑞秋的爱,以纸阅读为第一视角总会慢慢削减——但这个过程不会太短。
现代科技的美妙之处在于无数富有人文精神的设计师,在努力把电子阅读器设计得像书,但习惯的力量,强大到这个地步:
无论是Kindle的电子墨水、iPad下阅读应用的拟物化界面、各家阅读页面对羊皮纸木版宣纸的质感模拟,都在竭力让你觉得:这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机械,这是个色彩和悦、温暖舒适、和书差不多的玩意。然而电子阅读器对纸书模仿得越出色越招人喜欢,越能证明纸书及其阅读习惯的强大。这就像,如果一个女孩子得不断模仿你的前女友来取悦你,那只能证明,你的前女友真的很了不起。
但是,到最后,如果志在“读完一本书”而不是“购物一样搜求了许多书,给自己设了个云端图书馆,却发现读书不如攒书快”,那么最趁手最自然的,也就是拿起本纸书来读——至少对于读纸书长大的一代,依然如此。
很多年后,当一些新东西,比如全息投影空气阅读,比如脑内晶片阅读出现时,还是会有那么一批人站出来。他们会抱怨这些阅读方式不行:它们没有电子阅读器的手感!没有按翻页键或手指点触的细腻!没有实体屏幕的视觉厚实!没有电子阅读器皮套那种温存的感觉……电子阅读器、电纸书、平板、智能手机的读书应用,总有一天,也会像今时今日的纸阅读:为什么喜欢?因为习惯了,爱上了,就这样。
可是到了那时,必然还有一些人坚守着纸阅读,为着一些无法言表、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感受的理由——说到底,阅读就是这么件私人的、主观的、没什么道理可讲的事情。喜欢旧书的人,甚至会喜欢旧书页被翻到熟烂的感觉,远胜过新书页的清爽洁净。有道理吗?没有。
就像《白马啸西风》末尾所说的: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世上大多数事本来就无关好坏,真就只是各人心里手头那点习惯不习惯、喜欢不喜欢、爱与不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