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在伊斯坦布尔,在我度过一生的希什利区,在我祖母独自生活了四十年的三层楼房正对面的法庭里,我将站在法官的面前。我的罪名是“公开诋毁土耳其身份”。控诉人认为,我应该入狱三年。亚美尼亚裔土耳其记者赫兰特·丁克,曾在这同一家法庭因同样的罪名而受到审判,并依据同一部法典的301法案,他被判有罪。对此,我本应有所担心才是。但是,我仍然很乐观。因为像我的律师一样,我相信反对我的证据没有说服力。我认为自己不会落到进监狱的地步。
这种态度使人们过分渲染了我的审判,这真让人有点窘迫。我非常清楚,大多数被我征求过意见的伊斯坦布尔朋友,都曾仅仅因为一本书、因为他们写的一点东西遭受过更严厉的盘查,都曾因法庭诉讼及监狱服刑而耗掉多年的时光。我生活的国家,总是很尊重高官、圣人和警察,但是却拒绝尊重作家,除非这些作家打官司或坐牢多年。因此可以说,我对自己要受到审判并未感到多么惊讶。我明白我的朋友们为什么会笑着说,我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土耳其作家”。但是,当我说出那些给我招来麻烦的话时,我并不想获取这样的荣耀。
2005年2月,在一家瑞士报纸上刊载的采访录里,我谈到曾有一百万亚美尼亚人和三万库尔德人在土耳其惨遭杀戮。接着,我还抱怨说,在我的国家谈论这些事情会触犯禁忌。世界上严肃的历史学家都有以下常识:因为在“一战”中声称反对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数量众多的奥斯曼亚美尼亚人遭到驱逐,其中很多人在途中被屠杀。土耳其的发言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外交家——仍然坚持认为,死亡的人数比学术界提供的数字要少得多。而且,这场屠杀也算不上有计划的种族灭绝,因为它不是有计划的行动。再者,在战争期间,亚美尼亚人也杀害了很多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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