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三公聚,平郑乱。”
——《昭史·卷三》
从前有一座无名的荒山。
山上本只有一棵树、一条蟒、一只猴。
后来,又来了一个穿着麻衣的少年,自号奚。
猴子喜人,跟着少年讨生活。一日,酒瘾发作,偷了少年的玉佩,去山下的集市换了一罐桃儿酒。
桃儿酒醇美,吃得猴子毛孔都舒坦了。它本有百年便可飞升,本也勤奋修行,此一时,观星河灿烂,天地广阔,觉得做人也有几分趣味。猴儿吹一吹毛发,挥一挥手臂,摇身变成了黑发翠袍的绝色少年,含笑仰躺山间。
麻衣少年有一只红色的箱子,箱子里皆是古籍珍宝,是他父亲在他临行之前所赠。少年丢了玉佩,似丢了魂魄,用箱中珍宝急匆匆地去当铺换回了玉佩。
玉佩有瑕疵,猴儿不屑一顾,认为少年小题大做。它生性顽劣,一时性起,又从少年腰间顺走玉佩,放在手心眯眼看了会儿,玉中竟有个黄衣少女,笑意盈盈。它揉揉眼,少女也学他,揉揉眼。它做鬼脸,少女也做。猴儿如获至宝,兴致匆匆地去寻麻衣少年。
少年因它三番两次偷玉佩十分着恼,便不怎么搭理他。那玉石中少女见少年生气,便也转过身,背对猴儿,不再陪它玩耍。猴儿傻眼了,它本是天地养大的顽童,几时顾虑过旁人的感受?可是,此时心头牵挂着玉佩里的小女孩儿,不停地向少年作揖讨饶,让人好气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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